原標題:史上罕見的億元貪官 30多歲廳級毫不滿足
23日,中紀委機關報刊發了《他用“潛規則”壞了一方風氣》一文,又一名億元貪官,浮出水面。
這名貪官,名叫謝暉,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2015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2016年被“雙開”。
值得關注的是,此人大肆收受他人財物,違紀金額高達1億多元人民幣,其嚴重違紀案件涉案金額之大、人員之多、影響之惡劣,在自治區歷史上是罕見的。
早在落馬之前,網上關于他的舉報一直不斷。舉報事實中,不論是插手工程還是為他人謀利,數額均涉及億元這個驚人數字。
長安街知事APP此前介紹過不少億元貪官,有正部級的白恩培、朱明國,也有局處級的于鐵義、魏鵬遠、劉向東,還有“小官巨腐”馬超群。他們的經濟犯罪,均伴隨著一個不可回避的共同點,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一把手變成了“一霸手”。
謝暉黨齡30多年,33歲就當上了自治區司法廳勞教局局長,37歲被提拔為副廳級領導干部。提拔早、進步快,本應心存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可是謝暉卻走向了另一個極端,無限放大“主觀能動”,把黨的事業變成了個人“事業”。
2011年12月,謝暉的司機寧某在提任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副主任時,局機關會議推薦得票率僅為14%,居然照樣上會研究并得到提拔。
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謝暉任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全疆監獄系統工程項目共108項,均未公開招標,大多采取邀標形式發包,部分項目甚至直接指定承包方。
中紀委機關報在剖析謝暉案時深刻地寫道,特權思想在謝暉的腦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來,自己是單位一把手,就應該說了算、定了辦。他專橫跋扈、剛愎自用,把違背程序個人決斷當作敢作敢當、有魄力的表現;把大包大攬、輕率表態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監督、制約,在他眼里全都是擺設。
這一場景,大家都會覺得很熟悉。沒錯,上文提到那些貪腐上億之人,之所以不是小打小鬧,而是貪腐成性,恰恰就是因為專橫跋扈已經習慣了。
山西原環保廳長劉向東,平素以鐵腕治污的環保能吏形象示人,背地里確實靠著他的強硬吃拿卡要,無所不用其極。龍煤高管于鐵義,常年不在本單位上班,遙控指揮工作,而自己卻花幾百萬在北京五星級酒店包下總統套房。之所以如此囂張,歸根到底就是“把自己凌駕于組織之上”。
值得深思的是,把自己凌駕于組織之上,并非一日之功。1996年至2013年,謝暉主政勞教、監獄系統達17年之久。教育矯治局(原勞教局)和監獄管理局雖然是司法廳下屬的二級局,但在人、財、物等方面長期獨立于司法廳之外,致使兩局在謝暉任職期間被打造成了“獨立王國”。
一個干部,長期在一個位置上任職,且缺乏有效地制約和監督,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劉向東出任環保部門“一把手”8年,魏鵬遠擔任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7年,馬超群更是長期在北戴河供水公司執掌要職,以至于他被提拔為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副調研員后,一天也不去城管局上班,而要繼續坐守原來的“好日子”。
時間和資歷,是一一對應的,任職時間長,對于守規矩的干部來說,是經驗的積累;對于不守規矩的干部來說,則是個人膨脹的積累。其中,對于提拔較早卻長期在一個崗位任職的來說,個人膨脹就演變為了“應該的”。
為什么這么說?長安街知事APP曾介紹過,云南交通廳原黨組書記楊光成36歲就出任云南團省委書記,成為當時云南最年輕的正廳級干部。誰知此后20多年,竟然一直原地打轉,換了多個崗位卻無法再進一步。從年少得志到仕途失意,楊開始自甘墮落,最后還落了個晚節不保。2014年,楊光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云南省紀委立案調查。
不能正確看待組織調整,把加官進爵作為唯一的人生目標,一旦不能如愿,就放棄了“為人民服務”的初心,把索取仕途之外的回報當做“應該的”補償,這種心態,說到底就是私欲替代了公心,也就是黨性喪失。
作為黨政一把手的謝暉,以教育者自居,卻又把自己劃在了受教育對象范圍之外,除了上級要求他必須參加的培訓、會議外,沒有人敢要求他參加本系統所開展的針對干部進行的思想教育,致使其成了所謂的“局外人”。
我們現在時時強調黨性教育的重要性,其實就是隨時在輸入一種監督力量,伴隨官員整個執政生涯。警鐘長鳴,方能心有所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