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去年在香港旺角暴乱中焚烧出租车,被控暴动罪及纵火罪,在区域法院被判2项罪名全部成立,法官将案件押后到下周一再判刑。
31岁被告杨家伦早上抵达区域法院,他报称是一名技术员。他被控在去年2月9日凌晨,在旺角参与暴动和纵火烧的士。法官裁决时指,这次审讯的关键在于如何能举证犯案人就是被告。而被告被捕至今一直选择不自辩,行使缄默权利,被告没有犯罪纪录、品格良好,裁决时会考虑他的犯罪意图,可能比其他有案底的人低。控方审讯时指,从当晚拍摄到的现场照片,显示被告在场和把(火种)放在的士旁,被告的前雇主也从照片认出被告。但被告一直否认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