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肝的momo郑小姐(前)做手术前右妈妈陪伴。
鄧桂思(左)或一名市民捐部分活肝,女儿Michelle(右)不需司法复核现行法例。(受访者提供)
捐肝者momo捐肝前鼓励妈妈的留言。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43歲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急需換肝續命,惟其長女Michelle因未滿18歲而不符合活體捐器官的法例要求,連日來促請政府酌情讓她捐肝救母,其孝心最終感動素未謀面的26歲女文員鄭小姐主動捐出活肝。換肝手術最終順利於昨晚約7時完成。捐肝及受肝者仍在觀察中。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現時法例訂明18歲以下人士不能捐出活肝移植他人,沒有酌情處理的空間,但政府會積極考慮是否可以引入一些彈性。
手術順利2人均平安
因為急性肝衰竭急需換肝的鄧桂思在本月1日因嘔吐及頭暈入院,4天後轉送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情況一直危殆。其長女Michelle日前召開記者會,指因為差3個月才達到18歲法定年齡,所以不能捐出肝臟,呼籲有心人捐肝。瑪麗醫院本周二(11日)接獲洋名Momo的鄭小姐(阿恩)來電,院方即時進行評估及所需的程序,並安排於昨早11時進行換肝手術,手術最終順利於晚上約7時完成,兩人都平安。
高永文在晚上10時到醫院探望2人,指Momo已經蘇醒。他其後表示非常感動,因Momo冒一定風險去救一位陌生病人,更難得是她的家人,包括父母及弟弟都義無反顧地支持,他再次籲港人支持器官捐贈,因仍有其他病人正在等候移植。
據了解,捐肝者並非捐出全肝,只捐出約1/3的肝臟。如果一切正常,捐肝者的肝臟日後會全面復元;受肝者的肝臟也可以生長至全肝。
母對女兒舉動感自豪
捐贈者Momo的媽媽一直在手術室外等候,顯得憂心忡忡,但對女兒舉動感到自豪。她說,女兒2日前首度致電醫院捐肝熱線,最初未獲接聽,嘗試多次後終打通熱線。周二早上9時陪女兒到醫院做測試和心理評估,明白死亡風險有0.5%,母女亦已了解所有死亡風險,但為了幫人會堅持下去。
鄭太又說,他們一家四口,兒子現年25歲,女兒並無宗教信仰,個性開朗,最愛熱心幫人,早於2014年健美先生黃宏勝急求肝續命時已欲捐肝,惟當時未能聯絡醫院。今次看到報道後,受對方未成年女兒Michelle欲捐肝救母的舉動感動,遂與母親商量,女兒在手術前發送信息予鄭太,交代「萬一我真係出事,你要應承我要撐住,唔好做啲衝動野(嘢)」。
高永文指,会积极考虑为活体器官捐赠者法定年龄设弹性安排。
高永文:考慮加捐贈彈性
鄭太說,丈夫認為手術有一定風險,曾一度反對女兒捐肝,但女兒意志堅定,最終支持其決定。她坦言對手術感到有點擔心,但她同時對女兒捨己為人感到好自豪,認為就算有生命危險都值得,故支持女兒決定。她又指,由於女兒就職的環保公司僅有一個文員,術後要休息3個月,老闆對此亦有微言,女兒或會因捐肝失去工作。
對於女病人的未成年女兒日前表明捐肝救母的意願,希望政府酌情處理。高永文今早出席一個活動時表明,本港活體捐器官的法例要求比較嚴格,用意是保障未成年的活體捐贈人士。事件發生以來,政府內部曾作高層次考慮能否以行政措施協助,但法例並無賦予酌情權的空間。
他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考慮活體捐贈的法定年齡能否具有彈性,政府會積極考慮參考國際例子,並諮詢醫護人員等相關持份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