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一輛隸屬荃灣救護站的救護電單車昨晨奉召前往處理一宗緊急事故時,在福來邨對開撞倒一名正橫過馬路的六旬女子,她當場重傷昏迷,肇事救護員「即撞即救」,傷者送院搶救後現留醫深切治療部,警方經初步懷疑有人衝紅燈肇禍。
女傷者姓潘(60歲),身體多處骨折,幸未有性命危險。據悉,潘婦與家人同住祈德尊新,子女近日往歐洲旅行,事後5名親友到醫院了解,消防處則派員慰問。
婦撞飛10米墮地重傷昏迷
昨晨8時44分,一輛隸屬荃灣救護站編號A602救護電單車,奉召前往處理一宗緊急事故,並開着車上警號,沿沙咀道向大涌道方向行駛,途至福來邨對開時,一名婦人正橫過馬路,救護電單車收掣不及將她撞倒,飛彈10米墮地,重傷昏迷。肇事救護員見狀即時落車替女傷者急救並通知上峰,處方調派編號A148救護車趕至將女傷者送院,警員在場向肇事的救護員調查意外原因,並了解是否有人衝紅燈肇禍,至於肇事的救護員電單車僅輕微撞毀,事後拖走維修。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77條,如消防或救護車輛因應付緊急召喚趕赴現場,可獲豁免遵守速度限制及交通燈號管制,但須遵守《道路交通條例》,而該等車輛在駛近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時,須啟動視像及聲響示警裝置。處方就上述法例的要求有清晰的常務訓令,所有救護人員均知悉有關法例的要求和常務訓令的內容,深信所有前線人員都會本「救急扶危、為民解困」宗旨,盡快趕赴現場治理傷病者及把他們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