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5

領導干部如何被利益集團“圍獵”?有六大套路

2017-04-27
来源:微信公眾號“廉政瞭望”

  2017年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嚴格自律,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團“圍獵”。

  “利益集團”本身是個中性詞,但在當下語境中,已變成特指與公共權力和資源密切相關、且偏向貶義的詞語,指對公共權力和資源享有支配權的部分人,為維護共有的特殊利益而結成的利益共同體或利益聯盟。“圍獵”一詞,則被借用來比喻利益集團為達到目的,對領導干部展開的攻勢。

  四大原因:

  獲利形式隱蔽化,或可規避風險

  要論利益集團“圍獵”官員的原因,首先,利益集團本身具有增進本集團共同利益,以實現集團(含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本能。這是其“圍獵”的主觀動因。

  由于一個利益集團通常代表社會中小部分成員利益,它采取行動的目的,大多是爭取重新分配財富,而不是增加社會總財富。因此,各利益集團都會在自身勢力基礎上,通過各種方式,甚至用旁門左道和違法違規等手段“圍獵”官員,為本集團(或個人)爭取最大利益。

  其次,官員權力可能給利益集團及其個人帶來巨大利益回報。這是其“圍獵”的直接動力和根本原因。面對各種利益誘惑,利益集團無所不用其極。他們利用各種手段“圍獵”官員,以獲取某些政府特許資源、央企大單等,為其集團和個人獲得巨大的經濟和政治利益。

  再次,利益集團獲利形式的隱秘性和行為的偽合法性,使其和相關官員在某種程度上可能規避法律責任和政治風險。“圍獵”行為,大多是長期的過程,并隱藏在日常生活、友情或親情的外衣下,不僅賦予了“圍獵”行為以人情往來的“偽正當性”,而且其行為表面上看似又有政策或法律可依,從而使其形式極具麻痹性和隱蔽性。

  此外,一些官員自身也存在問題,如理想信念淡薄,自律、自省、自制不夠,權力過于集中,對公權力邊界認識模糊等。

  六種表現:

  與官員形成“攻守同盟”

  梳理十八大后被利益集團“圍獵”落馬的官員,其“圍獵”官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六種:

  01情感投資型

  這是最常見的形式。作為“圍獵者”的利益集團,利用一些官員不能正確對待和把持情感的軟肋,在日常生活中以“朋友”等身份出現。從細微入手,勾肩搭背、給好處、送享受,稱兄道弟,甘做“提款機”,持續性和具有麻痹性的情感投資成功后,官員與“獵手”便成為“哥們”。有了這樣的“情感”基礎,“獵手”就會在很多方面得到權力的回報。

  02投其所好型

  利益集團的“獵手”,往往利用部分官員不健康或違背道德和法律規范的喜好,投其所好。有的官員喜好賭博,“獵手”就利用業務牌局故意輸錢,送其賭資;有的官員熱衷攝影,“獵手”就免費送上昂貴的攝影器材,提供相關經費;有的官員摯愛古玩字畫,“獵手”則送上“雅賄”,等等。

  03迂回包抄型

  對一些具有一定抵制誘惑能力,或因位高權重而難以為利益集團輕易接觸到的官員,“獵手”則迂回包抄,從官員外圍入手,選擇其家屬、子女、司機等進行“獵殺”。一旦其身邊人就范,有的官員只好跟著“投降”。

  04利益輸送型

  該類型又分權力輸送和金錢輸送。權力輸送是指利益集團將自己手中的某些特殊權力送給某些官員,以此“圍獵”官員手中的權力,達到這兩類權力主體的相互輸送、互通有無,甚至形成攻守同盟,將本來非法的利益合法化。這種“圍獵”方式通常發生在項目審批、職稱評定和相關人員提拔調動等事項上。

  金錢輸送則是指利益集團在“圍獵”過程中,直接將金錢送給官員,換取官員的權力支持。這種形式多體現在重大工程項目招標投標、賣官鬻爵、土地出讓、國企改制等領域。

  05要挾威逼型

  在網絡信息技術高度發達的今天,利益集團的“獵手”利用高科技手段、設備,非法獲取官員違法亂紀的直接證據,以此為把柄,要挾、威逼官員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

  06綜合獵殺型

  利益集團為謀取巨大的不法利益,還會運用上述數種“圍獵”方式,對某些關鍵部門官員進行綜合性的“圍獵”。這種情況通常出現在一些重大項目招投標領域(如基建工程)或各類干部任用、選舉等環節。

  一些官員浸淫于被“圍獵”中而難以自拔,自以為法不責眾,通過搞團團伙伙,與利益集團結成腐敗的“利益共同體”,由此導致“窩案”“串案”或“塌方式腐敗案”。曾發生在中石油系統和山西的“塌方式腐敗案”,以及湖南衡陽“賄選案”等,都是此類典型。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