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驗檢疫局今天發出通報,今年1-4月份,全省各地旅檢、郵檢口岸共截獲各類禁止進境物7996批次,同比增長34.6%,其中有人參、肉制品、燕窩、水果、牛奶、鮮花盆栽、水產品、種子苗木等,還從中檢出了982批次的有害生物,一旦傳入,將對我國的農業生產和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當下,又到了旅遊的黃金高峰期,江蘇省的各個國際機場開通了很多直飛的旅遊包機,出境旅遊的人們越來越多,回國的時候總是想著給親朋好友買點紀念品和當地的土特產。東南亞國家和地區盛產水果,於是很多人選擇買當地的水果帶回來。但是,很多人都因此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因為有些土特產是不能攜帶進境的。今年1-4月份,江蘇檢驗檢疫局就從旅客攜帶的大棗中檢出番石榴實蠅,從紅毛丹中檢出大洋臀紋粉蚧,這些害蟲能夠寄主在番石榴、芒果、蓮霧、腰果、牛油果、櫻桃等30餘科60餘種瓜果蔬菜,危害極大。常州、無錫機場口岸還連續從巴厘島航班旅客攜帶物中截獲20餘批次燕窩,價值超過10萬元。南京、蘇州局也從來自禽流感疫區的荷蘭、奧地利等國家的郵寄物中檢出了7批次禽類制品,都被作了銷毀處理。
江蘇檢驗檢疫局相關部門提醒,旅客境外回國或海淘國(境)外產品,請務必關注我國關於禁止攜帶、郵寄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法律規定,否則不僅經濟上會遭受損失和行政處罰,嚴重的還將面臨刑事立案追訴。今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公布了《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准的規定(一)的補充規定》,對違反有關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涉嫌六種情形的,應予立案追訴:非法處置疫區內易感動物或者其產品,貨值金額五萬元以上的;非法處置因動植物防疫、檢疫需要被依法處理的動植物或者其產品,貨值金額二萬元以上的;非法調運、生產、經營感染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產品的;輸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規定的禁止進境物逃避檢疫,或者對特許進境的禁止進境物未有效控制與處置,導致其逃逸、擴散的;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檢出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的動物疫病或者植物有害生物後,非法處置導致進境動植物及其產品流失的;一年內攜帶或者寄遞《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物品進境逃避檢疫兩次以上,或者竊取、搶奪、損毀、拋灑動植物檢疫機關截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所列物品的。(梁超 李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