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記者李洪鵬編輯熊穎琪)6月6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受賄、行賄、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陳弘平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媒體披露一個細節,此前,陳弘平曾公開為情人等人求情。
法晚·觀海解局記者梳理官方近年來曝光的案例發現,貪官與情婦之間的關系非常玄妙,事發之前千好萬好,而一旦官員落馬或被送上法庭,有人串通沆瀣一氣,有人立馬翻臉成為“反腐先鋒”,也有人為一己私欲伺機敲詐的。
但情婦的下場並不好過,不少人不但身敗名裂,還會身陷囹圄,更有人為此丟了性命。
他曾3次求情 也難改情婦獲判6年
據媒體報道,2007年年初,時任揭陽市市長的陳弘平結識了做服裝生意出身的許秋琳,她在與陳弘平認識之前已生育4個小孩,並已離婚,二人關系“非比尋常”。

陳弘平
資料顯示:許秋琳,曾用名許小婉,1970年出生,現年46歲,初中文化,是揭陽市潤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涉嫌通過行賄手段中標七個項目。據悉,許秋琳為了能獲得承建大型工程,謀取不正當利益,伙同前夫或者單獨向官員行賄。
2016年4月,許小婉被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據新華社報道,2015年4月21日,陳弘平因涉嫌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時,曾至少三次為許秋琳求情,甚至用了“乞求”這樣的字眼。他說,“希望不要處理那些行賄的企業,都是我害了他們,特別是許秋琳,他們的企業是揭陽的支柱企業。”
面對鐵證 她選擇死扛終獲包庇罪
上了法庭依然對情婦“表真愛”的,並不止陳弘平一人。同樣也有情婦和官員串通好,拒不交代相關事實的。
據媒體報道,2007年9月,國家審計署開始對河南藍天集團進行審計。原國家開發銀行副處長胡漢成迅速將股票賬戶全部清倉,並將別墅低價轉賣,還將好處費及炒股盈利打入了情婦李玲的賬戶。兩人經過串通,將胡漢成所收受的好處費,咬定是胡從李玲處借來炒股的。胡漢成還告訴她,一旦有辦案人員調查,必須咬定兩點,一是專門用于“洗錢”的諮詢公司與他無關,二是借款均打了借條。對胡漢成情深意重的李玲滿口答應。

胡漢成
經過審訊,胡漢成崩潰了,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受賄行為。此時,情婦李玲還在為他扛着,她擔心自己的供述會對胡漢成不利,“我自己跟了胡漢成多年,他對我挺好的,他還承諾過,離婚後就會跟我結婚的。”
後來,胡漢成請檢察官轉告李玲,他已經交代了,讓她不要再為自己扛了。“我是不會把胡漢成說出去的。”李玲仍然選擇扛着,直到因包庇罪被判處緩刑。
在胡漢成被宣判的當天,李玲趕到了法庭。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胡漢成無期徒刑。從領到判決書到離開法庭,胡漢成的目光一直沒有離開過躲在角落里的李玲。李玲的眼圈紅了,她多次從座位上起身,朝胡的方向望去。兩人沒有說上一句話,就匆匆分開了。
主動揭發官員罪行 獲從輕發落
正所謂“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結發夫妻尚不可靠,官員和情婦的關系則顯得更加微妙。與李玲相比,情婦在關鍵時刻轉變立場成為“反腐斗士”的案例並不在少數。
2017年3月19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查明,被告人趙某與山西焦煤集團原副總經理劉生瑞(另案處理)是情人關系。
趙某的判決書顯示,她被反貪局傳喚歸案後,如實交代了伙同劉生瑞共同受賄的犯罪事實,並主動揭發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劉生瑞涉嫌受賄的其他犯罪事實,對偵破劉生瑞案件起到了積極作用。趙某也應認罪態度良好,獲得了法律的從輕發落。
案發後,情婦選擇揭發的案例還有一例。2011年,北京市一中院再次開庭審理京城第一貪門頭溝副區長閆永喜。檢察機關提交了3份新證據,其中一份顯示其情婦毛旭東揭發檢舉閆永喜。
2003年毛旭東從長春大學畢業後來京,到閆永喜管轄的公司應聘總經理助理,後二人發展成情人關系。根據起訴書,閆永喜涉嫌貪污、受賄和挪用公款三宗罪名的具體事實共計9起,共涉及款項4200余萬元,其中3800余萬均與其情婦毛旭東有關。
反貪局在找到毛旭東了解情況時,她當即就將所知道的事情和盤托出,不僅交代了反貪局已經掌握的內容,還說出了閆永喜涉嫌犯罪的其他案情。
律师指出,檢察機關此次補充這份證據,認定了毛旭東存在自首及重大立功,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毛旭東應被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威脅告發官員 被法院指控敲詐
2012年,廣西女子高某玉被控敲詐深圳海關緝私局前副局長李某東,二審維持原判獲刑五年。
據媒體報道,高某玉是李某東的情婦,兩人于2008年6月相識,並開始交往,2009年7月兩人斷絕關系,並變更了手機號碼。
2010年5月,高某玉以李某東同事的名義,向李某東單位領導發短信取得了李某東的電話。隨後,她通過發短信給李某東及李某東的妻子、朋友。威脅稱,她要找媒體曝光李某東,以及要到其單位告發。
李某東在庭審中稱,他不想把事情搞大。此後,他以及他的老婆和朋友多次出面,向高某玉支付多筆錢財,共計38.3萬元。
訴情婦“借款不還” 追討利息
在情婦與落馬官員的這場博弈中,佔上風的並不永遠都是情婦。
2014年福建省地震局原機關党委專職副書記曾飛被曝出婚外情後,紀檢部門介入查明,確認曾飛與人通奸屬實。
據人民網報道,“曾飛通奸事件”被曝光後,涉事的謝女士透露,她于2015年3月2日收到福州市鼓樓區法院的“應訴通知書”,起訴人正是曾飛,理由是:2014年6月9日,謝女士向曾飛借走10000元人民币,並寫下欠條,到還款日期以各種理由和借口遲遲不肯償還。
在曾飛親手簽字的“民事起訴狀”上,他向法院起訴要求謝女士償還10000元,並支付利息,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對此,謝女士表示,“我確實找他借了錢,當時我要開銷,再說他吃喝拉撒都是我管的,我不用花錢嗎?”。她更在微博上對外發聲:“哎!做人難,做個維權的弱女子更難!”
情婦遇死亡威脅或被官員追殺
給官員當情婦,冒的可不只是身陷囹圄的風險,更有可能在危急時刻丟了性命。
2012年12月初,前媒體人羅昌平實名舉報劉鐵男涉嫌偽造學歷、與商人倪日濤結成官商同盟,引發關注。2013年5月初,中紀委公布劉鐵男被查。

劉鐵男
據媒體報道,劉鐵男案是一起突出的官商勾結、官員家屬牽扯其中的腐敗案件。劉鐵男及其妻兒、情婦徐某以及“裙带商人”倪日濤均牽涉其中,所涉案情復雜,甚至觸及海外並購。
後因徐某覺得其參與的劉鐵男妻子的公司,造假騙貸風險太大,主動提出辭職。但因徐某“知道的事太多”幾次遭遇劉鐵男的死亡威脅。
除了威脅,內蒙古一官員情婦則直接被殺。

趙黎平
2016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因涉嫌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四罪被山西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其中趙黎平涉嫌故意殺人,所殺的便是其情婦李某。
趙黎平不僅是一名副省部級高官,更是一名高級警官,曾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長達7年時間,案發前已退休。
據媒體報道,李某遇害時28歲,家住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在赤峰從事服裝生意。2015年3月20日晚,趙黎平開車到內蒙古赤峰市作案,案發地位于赤峰市松山區步行街附近。趙黎平殺人後,隨即將屍體裝入自己奧迪車的後備箱,開車離開赤峰市,半路上拋屍。
情婦等“特定關系人”同樣被追責
據新華社報道,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表示,從目前曝光的多起腐敗案分析,情婦參與官員貪腐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一是與貪官共同受賄;二是情婦本身經商、做生意,為了換取利益直接向官員行賄;三是情婦利用領導的人脈關系、影響力收受他人賄賂,領導並不知情,根據刑法修正案七,涉嫌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四是情婦帮貪官藏匿贓款,可追究其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徐松林說,“受賄罪原來只追究國家工作人員,如今司法解釋又增加了‘特定關系人’,把領導干部的身邊人都納入到法律范圍,一旦參與貪腐,同樣會被追責。”
“情婦充當腐敗的代理人和操盤手,一方面充滿隱蔽性,讓官員隱藏在幕後進行操縱,另一方面也會為貪官推卸責任創造條件,但他們終不可能逃避法律的制裁。”中山大學政務學院副教授張緊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