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特首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通過無約束動議,建議出席有關會議的委員簽署法定聲明,確保不再泄密。
會議今早討論較早前閉門會議內容懷疑外泄的投訴。動議由委員何君堯提出,要求所有出席上月會議的人物,簽署法定聲明,表明沒有洩密並協助調查洩密事件。
立法會法律顧問則指出,專責委員會沒有調查權力。而動議沒有約束力,議員可自行決定是否簽署保密聲明。
法律顧問又稱,需要研究秘書處職員是否都要簽署聲明。
其後何君堯與委員梁美芬作出修訂,改為建議出席有關會議的委員簽署法定聲明,並刪去調查事件的字眼。何君堯表示,委員會 一早已經有議決要保密,如果講了不算數相當於「玩泥沙」。
多名泛民議員則反對該項動議,認為應該按慣例處理。其中民主黨尹兆堅指,若為立法會行事方式訂立一個新的標準,是開壞先例。
會議原本只安排半小時討論有關事項,最終用盡兩小時會議時間討論,至今仍未討論委員會調查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