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明,如果載客取酬的交通服務不受規管任意擴展,就等同鼓勵全城「白牌車」,動搖公共交通服務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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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良回應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就網上約車服務例如Uber提問時說,政府一向鼓勵應用最新科技提升公共交通服務,但在使用新科技或新平臺時,任何載客取酬行為都要合乎法規,保障乘客安全及整體公眾利益。
他指出,如果載客取酬服務可以不受規管任意擴展,遷等同鼓勵全城「白牌車」,令公共交通系統無法繼續有序規劃,動搖九成市民使用公共交通服務的根基,並會影響道路交通。
張炳良指,相對於現時不合法的網約出租車服務,尅的士的服務受政府規管,對乘客有保障、服務質素較有保證、收費亦較為透明清晰,加上車輛數目受到規限,尅的士對路面影響較少。
張炳良解釋,其他城市如新加坡及倫敦,都設有受法例規管的「網約」車。提供「網約」車召喚服務平臺的營辦商、以及用作提供服務的車輛及司機,都要向當地政府登記或領有牌證,亦只可透過「網約」或以電話召喚,不可在街上截車。他指出,這些受規管「網約」車不屬公共交通服務,數目和收費不受規管。
不過,他說本港地少人多,路面空間有限,增加如果不規管個人化點對點服務,就會加重路面負荷,影響公共交通服務。他說在以公共交通為本的既定政策下,認為以受規管尅的士回應市民對「網約」服務的訴求較為可取。至於應否探索引入其他新服務,會視乎立法會處理尅的士方案的結果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