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文化君为大家推荐一篇短篇小说《结婚》,选自汪曾祺文存《徙》,原载于1942年7月27日、28日桂林《大公报》。
汪曾祺与施松卿
这一年,汪曾祺22岁,在西南联大求学,师从沈从文先生。也是在这里,他在社团活动中结识了后来相伴一生的恋人、妻子施松卿,但二人熟识和相恋,还要等到1944年,汪曾祺最终没能拿到西南联大的毕业证,辗转来到昆明一座国立中学任国文教员时,而施松卿正是这所学校的英文教师。
1946年,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汪曾祺和施松卿随着一大批知识分子回到了内地。汪曾祺去了上海,经李健吾先生的介绍到私立致远中学做了国文教员;施松卿则回福建小住了一个时期,之后她来到北平在北京大学西语系冯至先生处当助教。等施松卿在北平安顿下来后,远在上海的汪曾祺匆匆辞职于次年也来到了北平。由于没有找到工作,半年无着,只得在北大红楼一个同学的言舍里搭了一个铺,每晚去挤着睡,吃饭则全靠施松卿接济还是在沈从文先生的帮助下,在午门楼上的历史博物馆找到了一个容身之处。
结婚照
北平和平解放后,汪曾祺参加了革命。1950年初夏,即将随军南下之际,汪曾祺与相恋六年的施松卿才结了婚。不同于《结婚》中令人精疲力竭的大操大办,“乱七八糟地忙了十多天,配窗纱,绣枕头,试鞋子,刚刚坐下,又忽然跳起来,拉了一个人上街”,两人的婚礼非常简单。二人的婚礼非常简单,却甘之如饴。小照相馆里一张结婚照,汪曾祺身着刚发下的绿军装,眼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据他们的忘年好友讲,每当回忆起结婚这一段,两位老人总要为一个细节争论不休,那就是那天中午他们究竟是在中山公园附近哪一家饭馆吃的面食。不知此时回忆起学生时代写的那篇《结婚》中,宁宁的微妙心思时——“她并无感触,一切都订妥了,只想起报上的启事,千万不要有'国难时期一切从简',她有点恨这几个字”——汪曾祺会作何感受。
50年代的前期,夫妻二人和三个孩子的日子平静安宁,直到1958年,汪曾祺被送到张家口一个农科所果园去劳动改造。临行之际,只留下字条,“松卿,等我4年!”从这之后一直到十年浩劫结束,施松卿始终守着3个幼小的孩子坚决不离婚。
后来的故事更加为人熟知,80年代起,汪曾祺的创作又呈现鼎盛时期,《受戒》、《大淖记事》、《职业》等作品纷纷为文坛称道,年届花甲的他又在散文、评论等领域笔耕不辍,奠定了他在当代文坛的地位。而这时的施松卿,除了做一些编译工作之外,更多还是充当汪曾祺的保姆、助手、戒酒监督员……
如果说,学生时代的《离婚》道出了庸常生活中婚姻“无意义”的实质,那么汪曾祺夫妇的爱情与婚姻,则不啻于跌宕年代中的理想主义:通透如他们,仍然愿意相信爱情。
在七夕即将到来,凤凰文化特地从中信·见识城邦即将于9月出版的这套迄今为止最全面、最精粹的汪曾祺作品集中,选取这篇“少作”,试图呈现写出《受戒》四十年前的汪曾祺,使读者得窥汪老散文“平淡如水、大道至简”之前的来路,两厢观照,趣味更增。(如果不知这是汪老之作,恐怕说出自钱钟书先生也不违和吧?)
“汪曾祺文存”套装
乱七八糟地忙了十多天,配窗纱,绣枕头,试鞋子,刚刚坐下,又忽然跳起来,拉了一个人上街。心更没有一刻闲静,心中有事,眼睛老似注视甚么,其实甚么也看不见,简直吃饭会落了筷子,连呼吸都差不多要忘记了。直到礼服看定后,头发也卷了起来,一切才仿佛有点眉目。觉得事情越做越多,越想越繁,便是这样,也似乎不少甚么了。宁宁可以斜斜地靠在新椅子上,看看这些天用腿脚眼睛的水磨功夫换来的东西,想自己便要生活在这些东西当中了,实在好玩得很!在一条定律未被打破以前,人总得遵从它:“动者恒动,静者恒静。”人的惰性与任何物体完全一样:她既那么一靠靠下来,便觉得真懒得动弹了。别人说她忙得像块掉在水里的干石炭,她自己明白石灰泡透了水倒真像她现在。觉得现在随便把她放在甚么地方都行,一切都已准备妥当了,只等待那个日子来到。
房中静静的,一无声息,记得那个座钟买来时曾上足了过,跟手表对对看,是快是慢,一看,长短针正指着昨天子夜!伸过手去想拿来上一上,只差半寸便可到手了,但她两个指头动了动,似乎想钟自己过来。钟既不来,也便无心再向前去,并连手也懒得抽回来了。长长的手臂,长长的指头,指甲上新涂淡白蔻丹,放着香蕉油气味的柔光,若是往常,便是生在别人身上,也会拿起来吻一下,挤挤眼睛说:“不知哪个有福!”还想起一首词中的冶艳句子,惹得自己也心动。如今却甘心冷淡它们。——这座钟的样子没有上回送表妹的好。这对花瓶也不是那天看中的那对,颜色深了,颈子太粗,连把两个瓶子缚在一处(像人与人的关系)的丝带也透着十分俗气,瞧那颜色,粉红的。插甚么花,放在哪个几上,衬甚么垫单,本来都有周密打算,(日本女孩子到相当年龄都交给艺妓教育,日文教员说过,那觉得大可不必;但父亲花五万银子买来的姨太太房中的布置摆设又实在为她佩服羡慕。)现在,花瓶不是那个,一切都不是白费?真是,晚了一天,就教人家抢先买了去,这个城里为甚么这许多人结婚?若是做女儿时,衣裳腰身大了,谁拿错了她的碗筷,小猫扑黑了绒线球,她都会大闹一场,即无一事不称心,春天生一片红叶子,也会惹她发一通脾气。年来虽改了不少,可是像今天那么不认真,居然把座钟花瓶轻轻饶过了,那实在是她自己应当觉得奇怪的。问问自己,这是为甚么,也说不出所以然。“人生是个谜。”这句大智若愚的话可以解说一切可疑,产生一切可能。
太阳光艳艳的,从西边半扇窗子照进来,正照着桌上一面小镜子上,镜面很厚,边缘的斜面把太阳分析出一圈虹彩。远远地方有一方白光,若是照在人脸上,不免令人生气,这时却照在那个墙上。(啊,镜面上已落了一层灰!)窗外一丛树,自以为跟天一样高了,便终日若有其事地乱响。百灵鸟在飞,在叫,又收了翅子,歇下舌子,怪难为情地用树叶影子遮住脸。蔷薇花开,在风里香,风里摇。青灰墙上,一叠影子,如水洒在上面,扫之不去,却又趁人不备时干了。一只松鼠,抖开长尾,拂着自己的小脑袋,终日被精力苦恼,无时不想知道自己活着,不肯在一根枝丫上耗过一分钟,现在正从宁宁窗口掠过去。她甚么也不理会。心想:这是我的事,我的事,不干你们甚么的,似乎自己也不必关心。
宁宁手臂有点酸,才知道已经休息了不少时候。抬起手臂看看,搁在椅背上的一处已经红了一片。天气热,荸荠紫漆桌面上,一时非常清楚地留下一条圆润的汗印,她的眉毛低了低又高了高,待房门一响便立刻放平了,脸上不留甚么痕迹,一如平日被人看到的温靖和斌媚。
进来的是他。一个做过“学生”,希望要做“学者”的年轻人。
他学化学,学地质,还是学牛顿的符号或赫胥黎的表格,外行人看不出。他也许会做一首诗,译个短篇小说,但并不因此即忽略了日常生活中应有的手艺,敷头油紧皮鞋带。也许长于理财,在客厅中可不至于尽对女孩子谈公债行情,既然能在这种年头结婚,必不肯穿破了领子的衬衫,破了,一定也把它翻过来穿,把纽子重钉一钉。虽然皮鞋可能也是车轮底,但领带总有十来种颜色。他应当能弹吉他琴,(调《风流寡妇》一类调子。)打网球,且会喝一点酒,抽一斗板烟。一切在他都有恰到好处时候,因之便常常窃笑善于自苦的人。(那不免有点骄傲了吧。)白脸上的笑证明他也很温和良善,上回学校七七献金他在大门口捐过五块钱,被新生活纪念义卖队的童子军拦住时,他马上就买了一朵鲜花。当着许多人,或甚至独自看书时都不致丢下那一点自觉的做作,那倒是,我们受教育原就是学习“做人”呀!曾有个未老先白头的朋友,差不多急红了脸说:“你们为甚么甘愿这么俗气?”“俗气”是个不好听的字眼,他心里沉了沉,在脸上尚未表现出甚么时赶先熟练地笑了笑说:“老兄,我问你,俗字是怎样写法?——对,人旁!你该明白,俗气也便是人气,人少不了它。没有它,失去人性一半了!你会孤寂古怪像那一半,像个谷!”
他究竟是个甚么样的人,也许自己很明白。你若是听了他的话,可别因此判断他是甚么人,他读过许多书,你得记住。总之,他有点聪明,那是一定的。而且时刻不忘记自己的聪明。他善于观察人事与天时的气候。不仅能观察气候,还能适气调节,尽管人事多么复杂,那一天温度表是多么忙碌。他早上带大衣出门,预防天变,一进门,放下大衣,等待起风。虽然气候都是那个样子,变不到哪里去。从经验,尤其,从直觉上,他知道这屋子里发生过一点甚么事。
“哈,宁宁,你太累了吧。”
他把她拥到一张靠窗的沙发上,用感觉搜寻这房子的“过去”,他明白,她实在累了。
“早知道,有这么些麻烦,真不想结婚。想帮帮忙,又笨手笨脚。这些事情上,一个粗男人还是呆呆地看着好。除了赞叹之外无事可做。”
他用新修过的脸偎着她的小脸,记起戏剧小说中曾有过的对话。
“真美,宁宁,你还不满意么,我简直没有做过梦,会有这样好的家。这么些东西,太多了,太美了,我舍得用么?
“宁宁,你得到这些东西,辛苦得正如我得到你一样,你不知道。你知道,我这些年来受了多少折磨!我像个打了胜仗的兵那么疲倦。可是,我如今休息到这个堡垒中了。”
她知道由他一个人像做文章那么说下去好,便不插话,只静静地看着他,那么习惯地听着。想这些东西总要旧的,等不到那时,你便会知道这个仗打得有甚么意思。后来连这类带恐吓性的话也放过了。只看着他头上帽子,笑在心上:好个绅士,进门连帽子都不脱!你大概真有点兴奋,除了结婚,甚么都忘了。及至看到她的手两次触到帽檐,知道他必然已经发觉,或许在外面就已经想好了不脱,好让她明白他是多么爱她!她于是有点厌恶,又觉得这也平常。像这样的事她见得多了,反应已经模糊。且心里懒懒的,更不愿往深处想。像闻到他袖口上一点烟味一样,有一丝儿厌恶,“这是男子的习惯,世界上绅士都用这个证明他自己的身份”。那么意识到,过一刻儿工夫,自然便觉不出了。他的拥抱究竟还不单单是形式,而且也令人舒服的!
宁宁忽然想他应当去演戏,一定可以演得很好,不论风流小生或世故老人,一切小动作都训练得够了。一个主妇,仿佛天生的,她并无感触,一切都订妥了,只想起报上的启事,千万不要有“国难时期一切从简”,她有点恨这几个字,像恨鼻窠里两个小小疤点,毫无用处,(又不是痣,可以使明白法国十八世纪风气的人欣赏,说自己像MADAME那个!)又像是去不掉,因为傍着一个“习惯”。
婚礼很花簇。两个傧相都是这一行的惯家,一切全在行,这种人并且照例都是学校里漂亮的人,接到那种“美丽的卤莽”的信,立刻有应付办法,收到小别针小银十字架也会毫不在意地挂起来,如自己买的一样。行礼时不会闹笑话的。男客人说点笑话时,不至于板脸扫兴的。
若是有人反对结婚,让他吃两趟喜酒就会不同了吧。好热闹,酒,美好的外形包着的野话,葡萄珠一样的笑。只要不离礼节太远,放肆一点,不会出乱子的!
宁宁被几个同学陪着,她们大都觉得自己美丽,能干,懂
事,才够陪伴新娘,彼此相得益彰,人家看新娘时,一定也看到她们。而且还可以那么做一点不大端重的猜想:“几个人做新娘时候,一定更美艳。谁的主子?有了主子?教书的?经理?少爷?”
“宁宁,你今天真太美了。”
“你的披纱真好,我一向喜欢月白,你头发,你头发,哦,太好了,宁宁!在美学上说,这些波折都太和谐了。”
“呵,宁,你今天为甚么那么庄严,圣处女的光辉在你脸上。”
教会学校的教育,唱惯了赞美诗,说的自然不太美,也不太俗。
她第一次穿上这身衣服,有点异样感觉。但是她很平静,又觉得心里有一点儿小小骚乱,因为不习惯。她还可以限制这点骚乱,不使融化开来,分散到眼睛里,到头发根,到指尖上。她还可以知道鼻尖有一点极细的汗珠,像从浓雾里带来的,脸是红红的。她稳稳坐着,听着这样即使真心的,也是笨拙的阿谀,只用微笑作答,微笑中表示:“这就叫作结婚!”
他呢,自也有一群人围着,趁人不注意时常常检阅自己的衣饰有没有甚么不大方,不合适。谨慎得如一个老练的演员明知出台必可博得掌声,仍旧反复在心里搬演着一些细枝末节,现在的笑一半是应酬,一半是预习。他抽起一支烟,又放下,态度显得有点矜持,在学校里一切书本,在社会上一切经验,都不能去掉那点矜持。他说话清楚,是做作出来的,微笑常在脸上嘴角,也是做作出来的。他稍微有点乱:不习惯!
婚礼极圆满地完成了,俗气的不高明的笑谑,和不动人的演说,甚么都不缺少。客人渐渐散了,她开始意识到今天做了些甚么事。桌上有份报纸,拿起来看看,找寻那个启事,但那个名字似乎不是她的,越看越不像,多了几笔,或少了几笔,在心里画了一次又一次,还是不能解决。她有点迷惆,好像丢了件甚么东西,好像从报纸上证明这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不相干。
灯亮着,窗外天作钢蓝色,天上有星。
宁宁手碰到衣服上,像触到冰上,忙拿开来,无事可做,把下唇送到上唇以外,又收了回来,一次,又一次,这种小动作使她的意识趋于集中,又易使停逗在某一点上。两唇都涂了一层唇膏,柔滑的接触能给她以舒适的快意。慢慢嘴唇接受这种刺激的感觉已经迟钝,快意渐渐消失。她随手掐了一个花瓣子,从花瓶内两大束玫瑰的一朵上。两个花瓶里都满满地插了花,一个里面是玫瑰,另一个则是红的与白的康乃馨。
花瓣在手,不一会儿便烂了,于是重新换一片;一片,一片,直到一朵一朵揉碎在她的手指间,披落在膝头脚边,她忽然发觉了,“这是干甚么!”一点哀怜,一点惋惜,刚想收拾了去,又突然转了念头,抓过瓶子,把一束玫瑰都摘光了,用力揉,揉,红色的汁水浸透了她的掌心,滴到地上(她竟然不让它们溅在衣服上!)有些流到她指甲缝里,干了之后,使自己日后还要看到记起。看瓶里秃秃的枝子,秃秃的叶子,“看吧,我奈何不了你!”
他们的婚姻完全像普通人的一样,说不出甚么道理,一切发展到后来,便是结婚。
从前,两人在一个学校念书,上下差两班,不知在一个甚么场合认识起来的。他给自己选中了她,找机会多看见她,到后来便找更多机会与她在一起。她却不十分注意他,不十分理睬他,简直还不十分讨厌他。可是凡是这种事,结果总差不多要变得相离不开的,她回顾前尘,实在应当反省,那时为甚么不发现他一点甚么?后来呢,她当真发现了什么?她从来不使他失望,(小小的自然有过)也从不特别鼓励他。后来,一路同到内地,在路上,他服侍她,到内地后,他奉承她,在一个地方既不愿她有不如意事,又愿意她有不如意事,使自己有机会为她效力。他有时还希望她遇到一点小小危险,如落水,跌跤,被狗咬,马惊,自己便好尽一个男子的责任来卫护她,援救她,(这点打算也许是看电影得来的暗示)以推动他们的关系。但上天心肠太好,让她平平安安地活,他的英雄表现便无机会成全。然而,她明白,渐渐地他神色举动稍稍改变了。他似乎有自信教她不能缺少他,无形中给自己加上某种名分。他口中虽不明说,却处处暗示别人:“朋友,你的举动言语似乎过分一点了。我虽很能欣赏,可是你是不必空费心计气力的好。”他似乎已经知道先前只是一只钩子搭进一只圜儿,现在却是两节链子连着了。她已极明白他的心理,心想:未免超过事实,水里的鱼哪能便是篓里的?她讨厌他自有把握的神情,那种不是喜欢而是满意的笑。想找个机会嘲弄他一回,扫扫他的兴。
那一天,他邀她到小湖边上看鹭鸶去。她想鹭鸶未必有,看看湖倒好,便问他:“我要不要带大衣?虽然现在有两点钟,太阳也好。”他说“也好”。鹭鸶果然有,但他却一眼也没有看,只一次又一次地买米花喂鱼,一面用右脚跟踏水边软土,土上渐渐都有了个小小洼了。起初,鱼来吃的很多,可是米花这东西虽然大的好看,味道却没有甚么,吃多了便厌了,大都吻一吻就丢下来,水面上于是漂着不少白点子,恰像菱花。他把最后买来的一捧,整个撒下去,拍拍两手,用手绢把手指头擦了又擦,把早经打好腹稿的话说出来。她怔了怔,可是早知有此一日,应付办法也存在心里许久了。掠了掠头发,稍稍挪动身子,很尖刻的,但并不望着他的脸说:“你左边脸为甚么那么红,右边那么白?”
然而现在却明明结了婚,当着许多人,她不相信。
他那一次也许只是试一试,看果子虽到了节令,却不知熟了没有。果子并未熟,他失败了,没有告诉过一个人,自己也竭力忘记这回事。明天一切还是照常,陪她玩,陪她吃。有一天,他用不很漂亮,其实却非常艺术的方式说:“宁宁,我们为甚么不,结,婚?”她一时没说出甚么话,于是一切便算定规。
他有甚么不好么?似乎找不出,一个很有做丈夫的天分的。
往后的日子大概是个甚么样子?一时想不了许多,但可以断定大概不致太坏。
然而她恨,这也许只叫着不高兴。一切都平淡无奇,想不到结婚便是这个样子。
她想把这身衣裳撕成一片片的,听哗哗的声音。想摔破那个花瓶,那个钟。这灯光,讨厌;这镜架子,讨厌,讨厌!她想痛痛快快哭一场,披散涂了许多油的长发,解放那些小圈圈,拉直那些小波纹,奔出去。奔到山上,湖上,天上,随便哪里,只要不是这里。她想飞,她烦躁得如一个未燃放的烟火。
门开了,他进来了。
她忽然从沙发里跳起来了。
他为她的眼睛而停在门口。
“美,这房子,这墙,这门,这天花板,多美,这老鼠洞,美上天了!”这样的声音是他从来没有听见过的,一时几乎也烦乱起来,但马上很有把握地明白一切。
“噢,宁宁,你是太累了,你应当休息休息,明天,还有许多人要来!”
他很温柔,但相当用力地抱住她。她实在不明白,为甚么让他的嘴唇放到自己的上面来。
像一块布,虽然以后还会皱折,但现在至少已经熨平了。
于是,宁宁真的算结了婚。
人的惰性完全和一切物体一样,没有惰性,世界当不是这个样子。
再过两三年,她看了许多事,懂得许多事,对于人间风景,只抱个欣赏态度。心上也许有一点变动,从所在的地位上动一动,可是那只是梦里翻一翻身,左右离不开床沿。她明白人是生物,不是观念。明白既没有理由废掉结婚这个制度。结婚是生活的一个过程,生活在这边若是平地一样,那边也没有高山大水;那她也不必懊悔曾经结婚。虽然人一定非结婚不可,实在也同样没有理由觉自己真的成熟了。她把结论告诉人,却不说如何得来这个结论。她成熟了,因为她已生了个孩子。
载一九四二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桂林《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