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呼籲市民勿对立《國歌法》过虑,亦勿利用「灰色地帶」,做出不尊重國家的行為。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六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期望在本立法年度將《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重申有關法例只會規範蓄意貶損國歌和故意侮辱國家的行為,呼籲市民毋須過分憂慮。社會關注《國歌法》會否設追溯期,她表明應不設追溯期,但她強調不希望有人利用立法前的所謂「灰色地帶」,做出不尊重國家的行為。
重申只規範故意貶損國家行為
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談及《國歌法》.她指出,由於兩地法制不同,加上有《國旗法》及《國徽法》先例,特區政府會以本地立法形式將《國歌法》適用於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經展開有關本地立法的工作,她希望能夠在本立法年度將《國歌法》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林鄭月娥指在立法過程中,最重要的是能實施這條法律目的及原意,而這條法律的目的和原意「就是國歌一如國旗、國徽,都是我們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是需要得到尊重。所以怎樣透過立法規範國歌的奏唱,以防止、避免任何蓄意、故意貶損國家及做出一些這類故意的行為,侮辱我們國家象徵的行為是完全不能接受」。她強調政府在立法過程中,會考慮香港的憲制和法律制度,以及在法律制度下得到的保障。
不希望「恐慌式」言語再現
林鄭月娥表示,立法的過程會有討論和諮詢,呼籲社會毋須過分擔憂。她重申草案需經立法會通過,但目前的議事狀況看似不太順暢,希望立法會議員可履行憲制責任,從而令草案可有效率地獲得通過;她又指出,近年香港有一個現象,凡涉及香港與內地事務、或是特區與中央的事務,都無必要地製造出「社會恐慌式」言語,將有內容上綱上線,她不希望《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亦會受到這些不必要的干擾。
至於被問到《國歌法》會否設置追溯期,林鄭月娥表明,按着香港一向的法律原則,《國歌法》在本地立法應該不會設有追溯期,但她亦希望不會有人在本地立法前的所謂「灰色地帶或真空期」,做出一些貶損國家奏唱或侮辱國家的行為。
范太:不贊成公眾諮詢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本地立法能諮詢的範圍很少,認為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已經足夠,不贊成立法前作公眾諮詢和透過白紙草案方法進行,她亦看不到設立追溯期的理由。她承認本地立法時難以逐一講清楚每個情況,但她相信香港是文明社會,應用常理和常識去理解,至於如何執法,則要視乎事發時的實際情況,交由警方決定。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表示,透過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實施《國歌法》對本港更好,希望民主派議員不要再拖。她說,香港在《國歌法》立法一事上是處於被動,認為難以進行公眾諮詢,並擔心若在公眾諮詢期間一旦引起不能預料的意見,會將問題複雜化和發生進一步冒犯國家的情況,屆時會令立法時間再拖延。她建議政府只諮詢受《國歌法》影響的行業和政府部門,例如研究如何處理噓國歌或侮辱國歌等行為,其他意見可以透過立法會議員或由立法會邀請團體出席會議時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