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就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橙訊】前特首曾蔭權今年初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判囚20個月,曾蔭權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有關申請上訴許可之聆訊,已排期於明年4月25日開審,預計審期兩天,曾蔭權將會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
有關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以特首及行會主席的身份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住宅進行商議。
而曾蔭權上月就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受審,至本月初陪審團因未能達成共識而被解散,控方表明暫不會申請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