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據工商總局網站昨日消息,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日前就推進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達成一致意見。《意見》指出,19項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首批實行「二十四證合一」。
首批實行「二十四證合一」
各相關部門協商確定,在「五證合一」基礎上,將19項涉企(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稱企業)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首批實行「二十四證合一」。
對全國統一「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目錄實行動態更新管理,對目錄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證照事項,分期分批納入「多證合一」範疇,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
《意見》指出,「多證合一」改革工作採取工商部門負責登記、備案等信息採集推送、相關職能部門直接接收或認領導入相互關聯的業務流程模式。在「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的基礎上,繼續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自行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省級平台數據實現共享
《意見》指出,工商部門根據企業登記申請及各部門確認的企業經營範圍規范表述和信息需求,將企業信息全量或部分通過省級共享平台或省級部門間數據接口實現共享。
《意見》指出,以減輕企業負擔、提高行政效能為目標,實行相同信息「一次採集、一檔管理」,避免讓企業重複提交材料。現有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相關部門業務辦理和監管需要的,由工商部門推送給相關部門,相關部門不再另行重複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