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鄺偉軒報道:港交所(388)近日修改《上市條例》,容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行政總裁李小加發表網誌稱,生物科技公司尤其不適合中小散戶,提醒看不懂生物科技公司的招股書者,千萬不要投資。
李小加稱,鑑於生物科技行業具專業和複雜性,投資該板塊者須有足夠專業知識和行業背景,認為該等投資機遇只屬於擁有豐富投資經驗和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成熟投資者,當中包括機構投資者。
監管審批進程信息影響股價
即使部分投資者具有風險承受能力,但李小加認為,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後表現容易兩極化,加上新產品的研發成敗與是否通過審批,皆決定該等公司的生死,他相信監管審批進程的信息,將為股價帶來劇烈波動。
李小加又指,由於生物科技公司具有高度專業性和信息嚴重不對稱,在產品獲批的可預見性相當低之下,該等行業涉及內幕交易的空間,亦會顯著高於其他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