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由囚車押解到高院應訊。
【香港商報網訊】律政司起訴17人於2014年在佔旺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控方日前讀出開案陳辭時,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庭內拍攝,因未有依時交出保釋金,至日前被捕,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在高院續審。
唐琳玲自辯時,多次指自己曾在北京旁聽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案件,當地法庭公開讓公眾參與及拍攝,「愈透明、愈能解決公眾利益的矛盾及維護司法公正」,「這也是陽光下司法的重大體現」。她昨承認曾在庭內拍攝及將相片上傳微訊,但今自辯卻沒有正面回應,並指對拍攝行為「已差不多忘記了」,又指其微訊帐號可能被人入侵。
唐憶述,在5月23日早上,她到28庭聆聽一件關於「一個暴動的案件」,由於這案是非常重要,對公眾影響亦大;她指因「本人最近有法律資格」,故希望到法庭了解香港司法系統,了解香港如何進行公開聆訊。
唐又稱曾到北京聽審,聽過涉及公眾的重大案件,案件有開放予公眾參與,她認為這是「非常好的呈現」。她指,若有關案件涉及公眾利益,「愈透明、愈能解決公眾利益的矛盾及維護司法公正」,所以在當地的法庭,一些重大的案件旁聽人士可以拍攝,「這也是陽光下司法的重大體現」。
唐指,這是她首次來香港法院聽審,「我也非常期待法官及各位律师,針對案件采取什麼方式,處理暴亂事件」。她又再次提及進入法庭後,見到很多穿著正式服裝的人使用手機上網,而她則全程沒有使用手機,並將手機轉至飛行模式,故手機一定沒有震動。
法官質問唐,有證人目她在開庭前在庭內拍攝。唐回應指,對拍攝這照片,「我沒有太多意識」,又指已差不多忘記有關拍攝的行為。但她強調「不管是否拍攝,對於法庭及法官,我是非常尊重,沒有任何藐視心態」。她指自己沒有意圖藐視法庭、干預司法的執行及阻礙審訊的進行。
法官再就案情指唐將兩張相片上傳至微訊的問題作追問,唐兩度回應「我相信警方調查結果已證明一切,最近我也發現我的個人隱私、手機、信用卡不斷被侵犯及消失」,又補充指其微訊帐號或在案發前已被人入侵。
法官質疑唐的說法是否指,有人入侵其微訊帐號,而她對上傳的相片沒有概念。唐再重申「我相信警方調查,警方也可向微訊調查,我的微訊帐號也可能被人侵犯了」。
唐琳玲自稱任中鐵建國際投資部副總裁 拒答收入多少稱是隱私
唐琳玲在盤問兩位證人後選擇自辯,她宣誓時,法庭職員問她信天主教還是基督教,她說兩樣都信,主任指只能選一樣,唐才選基督教。並在庭上自認是中鐵建國際投資部的副總裁(vice president)。
唐說,自己是中國公民,為浙江紹興人,平日會到杭州、北京及國外工作,通常居於杭州。她於2010至2012年在澳洲修讀會計碩士,學士學位則是會計學。畢業後任職併購工作,於中鐵建任投資部副總裁,因公司屬國有企業,故收入有限制。
她於2015年成為香港居民,當法官陳慶偉問及其收入時,唐一度表示「這是我個人隱私」而拒絕透露,其後則指出要視乎情況。她解釋,自己到庭是為了旁聽這引起注目、對公眾影響比較大的案件,並希望可以了解本港法律體系及其公開程序。
當日她在庭外拿了第一號籌,入內看到很多人在公眾席在忙着玩手機,後從法庭職員得知這些人是律師,唐投訴對方打電腦聲音非常嘈雜,遂用手勢示意叫他們安靜,因她不能聽法官說話。她聲稱,法官聆訊的整個過程,她沒有用手機。
對於被指開庭前在庭內拍了3張相,唐說:「對拍照已沒有太多的意識」、「我現在已經差不多忘記了」,她重申十分尊重法庭,不存任何藐視法庭心態。
唐又說,她的微信帳戶及其他隱私於當日聽審前已不斷被侵犯,手機及信用卡相繼消失,有可能當時微信號已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