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由囚車押解到高院應訊。
【香港商报网讯】律政司起诉17人於2014年在占旺清场期间涉违反禁制令,控方日前读出开案陈辞时,内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庭内拍摄,因未有依时交出保释金,至日前被捕,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在高院續審。
唐琳玲自辩时,多次指自己曾在北京旁听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案件,当地法庭公开让公众参与及拍摄,「愈透明、愈能解决公众利益的矛盾及维护司法公正」,「这也是阳光下司法的重大体现」。她昨承认曾在庭内拍摄及将相片上传微讯,但今自辩却没有正面回应,并指对拍摄行为「已差不多忘记了」,又指其微讯帐号可能被人入侵。
唐忆述,在5月23日早上,她到28庭聆听一件关於「一个暴动的案件」,由於这案是非常重要,对公众影响亦大;她指因「本人最近有法律资格」,故希望到法庭了解香港司法系统,了解香港如何进行公开聆讯。
唐又称曾到北京听审,听过涉及公众的重大案件,案件有开放予公众参与,她认为这是「非常好的呈现」。她指,若有关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愈透明、愈能解决公众利益的矛盾及维护司法公正」,所以在当地的法庭,一些重大的案件旁听人士可以拍摄,「这也是阳光下司法的重大体现」。
唐指,这是她首次来香港法院听审,「我也非常期待法官及各位律师,针对案件采取什么方式,处理暴乱事件」。她又再次提及进入法庭後,见到很多穿著正式服装的人使用手机上网,而她则全程没有使用手机,并将手机转至飞行模式,故手机一定没有震动。
法官质问唐,有证人目她在开庭前在庭内拍摄。唐回应指,对拍摄这照片,「我没有太多意识」,又指已差不多忘记有关拍摄的行为。但她强调「不管是否拍摄,对於法庭及法官,我是非常尊重,没有任何藐视心态」。她指自己没有意图藐视法庭、干预司法的执行及阻碍审讯的进行。
法官再就案情指唐将两张相片上传至微讯的问题作追问,唐两度回应「我相信警方调查结果已证明一切,最近我也发现我的个人隐私、手机、信用卡不断被侵犯及消失」,又补充指其微讯帐号或在案发前已被人入侵。
法官质疑唐的说法是否指,有人入侵其微讯帐号,而她对上传的相片没有概念。唐再重申「我相信警方调查,警方也可向微讯调查,我的微讯帐号也可能被人侵犯了」。
唐琳玲自称任中铁建国际投资部副总裁 拒答收入多少称是隐私
唐琳玲在盤問兩位證人後選擇自辯,她宣誓時,法庭職員問她信天主教還是基督教,她說兩樣都信,主任指只能選一樣,唐才選基督教。并在庭上自认是中铁建国际投资部的副总裁(vice president)。
唐說,自己是中國公民,為浙江紹興人,平日會到杭州、北京及國外工作,通常居於杭州。她於2010至2012年在澳洲修讀會計碩士,學士學位則是會計學。畢業後任職併購工作,於中鐵建任投資部副總裁,因公司属国有企业,故收入有限制。
她於2015年成為香港居民,當法官陳慶偉問及其收入時,唐一度表示「這是我個人隱私」而拒絕透露,其後則指出要視乎情況。她解釋,自己到庭是為了旁聽這引起注目、對公眾影響比較大的案件,並希望可以了解本港法律體系及其公開程序。
當日她在庭外拿了第一號籌,入內看到很多人在公眾席在忙着玩手機,後從法庭職員得知這些人是律師,唐投訴對方打電腦聲音非常嘈雜,遂用手勢示意叫他們安靜,因她不能聽法官說話。她聲稱,法官聆訊的整個過程,她沒有用手機。
對於被指開庭前在庭內拍了3張相,唐說:「對拍照已沒有太多的意識」、「我現在已經差不多忘記了」,她重申十分尊重法庭,不存任何藐視法庭心態。
唐又說,她的微信帳戶及其他隱私於當日聽審前已不斷被侵犯,手機及信用卡相繼消失,有可能當時微信號已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