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對網傳譚嗣同祖祠遭拆的回應。來源:荷花街道辦事處
譚氏家廟。
據瀏陽市荷花街道辦事處微信公眾號消息,昨日,該街道辦就街道境內一處家廟的拆除情況作出說明,稱被拆除家廟既非譚嗣同祖祠,也非文物。
該街道辦稱,浦梓港譚氏家廟並非譚嗣同祖祠。在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中,瀏陽市文物管理局對浦梓港譚氏與梅花巷譚氏(譚嗣同先祖)之間淵源關系進行了詳細考查、論證,結論為:浦梓港譚氏遷瀏時間為明朝洪武年間(1368-1398年),由江西袁州遷入;梅花巷譚氏遷瀏時間為明朝天啟七年(1627年),由湖廣長沙府長沙縣遷入,兩支譚姓遷瀏時間相差200多年,並非一脈。故浦梓港譚氏家廟並非譚嗣同祖祠。
該街道辦還表示,浦梓港譚氏家廟並非文物。2010年3月11日,瀏陽市文物管理局聘請省、長沙市文物專家就譚氏家廟文物認定問題召開了專題論證會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文物認定管理辦法》,出具了《關於瀏陽市荷花街道浦梓港譚氏家廟文物認定的意見》。認定意見為:依據《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宋奈鍶隙ū曜肌泛拖喙毓娑ǎ�瀏陽市浦梓港譚氏家廟不予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