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沒有提到「港獨」,引起坊間一些議論。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撰文解讀報告,明確表示雖然政府工作報告無點明反「港獨」,但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等已經包含了這個要求。確實,過去一段時間,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果斷出手,連番重錘打擊「港獨」勢力,包括人大釋法取消違法宣誓的議員資格、將「港獨」分子拒諸選舉大門之外、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並通過公函表達中央反「港獨」的嚴正立場,等等。這些舉動不但大快人心,更重創了「港獨」勢力,令「港獨」分子心膽俱裂。毫無疑問,中央及特區政府的「遏獨」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果。
百足之蟲 死而不僵
但也要看到,「港獨」勢力雖然遭受重創,但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港獨」殘餘勢力仍在負隅頑抗,仍在企圖將魔爪伸入校園。早前理工大學多名涉及禁錮、羞辱副校長及學務長的學生,遭到學生紀律委員會處分,其中「學生獨立聯盟」頭目何俊謙更被踢出校。校方的懲處不但合情合理,更是捍衛師長尊嚴、維護校方聲譽的必要之舉,但由於懲處了「港獨」分子,竟然遭到「港獨」勢力的攻擊施壓,甚至糾眾在校園抗議,盡顯這些「港獨」勢力的囂張氣焰,更暴露「港獨」勢力正將魔爪伸向大中小學。同時,戴耀廷仍在繼續鼓吹其「港獨版風雲計劃」,企圖大舉入侵地區。「港獨」勢力仍在煽風點火,「遏獨」工作仍然在路上。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出席港澳地區全國政協委員聯組討論時,就強調國家安全非常重要,特區政府取締「香港民族黨」是正確的做法。事實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的前提和基礎,事關「一國兩制」實踐的正確方向,事關香港市民的共同福祉。「港獨」正是對「一國兩制」的毒瘤。因此,特區政府對於「港獨」的遏止沒有絲毫放鬆的空間。當中有兩大工作需要處理:
兩大工作待處理
一是有關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問題。毫無疑問,在回歸差不多22年的時間,再將二十三條立法拖下去對於香港並沒有好處,在道理上也說不過去。近日連在2003年大力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信報》創辦人林行止,也撰文表示「筆者曾於2003年作出生平第一次上街抗爭;然而,筆者其後曾數度在本欄為文,指出為二十三條立法,是回歸後香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不能長期迴避、不能無了期延宕。」
對香港而言,及早完成二十三條立法,既是憲制責任,也有現實意義,尤其是當前香港正全力投入大灣區建設,大灣區建設涉及一個國家內的兩種制度、三個法律體系,三地的法律制度不同,如何協調法域差異、堵塞法律漏洞是很大的挑戰;而大灣區的各種資源要素自由流動,更需要良好的法治保障。香港未能完成國安立法,隨時成為大灣區國家安全的「短板」,將來會否有人利用有關漏洞,利用港人身份的方便,甚至利用香港平台於大灣區從事損害國家安全的行動,這個風險不能排除。所以,香港不論從憲制責任,從參與大灣區建設以至堵塞國家安全漏洞上,都需要及早完成二十三條立法。否則,大灣區中廣東省、澳門都有國安法保護,香港卻出現國安漏洞,勢將不利於大灣區的一體化,不利於大灣區建設。
二是在選舉上把關。特區政府近年已通過確認書制度,在立法會換屆選舉及補選上取消了多名主張「港獨」、「自決」人士的參選資格,有關確認書制度不單適用於立法會選舉、村代表選舉,也理所當然包括區議會選舉。區議會選舉與立法會選舉同樣要求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兩者並沒有不同,參選門檻自然不應有異。特區政府必須做好今年區議會選舉的把關工作,做到「遏獨」全覆蓋、零死角。何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