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訂草案,本周三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政府此次修訂逃犯條例,是由一宗在台灣發生的港人謀殺案凸顯出本港法律漏洞所引發,需要完善條例,以彰顯法治公義,事情就這麼簡單,因此無論在法律還是道義上,都應給予支持。不過修訂條例在本港卻遭到政治化的猛烈攻擊,反對派作出各種抹黑扭曲,製造恐慌,昨還發起遊行,全力阻撓修例,變相幫助行兇逃犯逍遙法外,這種為政治利益罔顧法治公義,政治蒙蔽理智的行為,令人不齒。香港不能成為逃犯的「避難所」,社會各界應從捍衛香港法治,伸張公平正義,維護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實事求是討論修訂逃犯條例,讓修訂草案早日在立法會得到通過,而不是任由政治化幹擾和淩駕於法治公義之上。
修訂逃犯條例茲事體大,引來社會各界的關注,以及出現一些疑慮可以理解。自修例建議提出以來,政府廣徵意見,力陳修例原委,已多次就相關法律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指出修例仿效英國及加拿大等國家的法律和做法;行政機關及法庭會分別嚴格把關;修改後的逃犯條例有關人權保障,參考了聯合國的範本和國際慣例,對引渡安排訂出種種限制,包括禁止政治目的的移交、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死刑不能移交、一罪不能兩審、不能移交到第三地方等。在聽取不同意見後,再剔除原建議中比較具爭議性的9項罪行,移交的門檻亦提高到在港會被判監3年以上的逃犯才會被移交。顯示政府對修改條例態度謹慎,用心釋疑消除公眾對修例的誤解和擔心,同時認真聆聽社會要求,適當調整以回應和照顧到市民的疑慮,力求達到既保障疑犯的權利,又能有效打擊犯罪的效果。在修例一事上,政府希望修訂草案盡快通過,目標是要填補法律缺陷,不讓嚴重罪犯逃避法律制裁,沒有其他考慮。
不過,反對派卻將修訂逃犯條例這個單純的法律問題,硬要政治化操作,作出各種歪曲事實、毫無根據的指控,例如所謂利用修例移交政治犯;政府可隨便增加可移交罪行;港人在內地欠債或者發生商業糾紛,回港會被移交;影響外資在港經商雲雲,在政府屢次作出澄清後,仍然捕風捉影,以不盡不實的言論繼續誤導公眾,根本是揣明白裝糊塗。不僅如此,反對派人士有的專門跑到台灣散播恐慌,教唆「台獨」勢力反對移交安排;有的奔向美國「反映」修訂逃犯條例的事宜,尋求外力幹預香港法治,引來美國、歐盟等在港機構的「遙相呼應」,說三道四,昨天更集結一眾人等上街,為阻擋條例修訂而大肆抹黑,混淆視聽。反對派將修訂條例演變成一場政治事件,甚至連殺人罪犯潛逃都可以包庇,完全是錯亂事理、本末倒置、模糊焦點,這種行徑是極端自私,罔顧公義。
本港對外交往頻繁,移交逃犯的法律漏洞絕不能放著不理。香港不應糾纏意識形態,戴有色眼鏡看特定地區,肆意將合情合理合法的修訂政治化,令公義不但不獲伸張,反而成為犧牲品,影響香港法治之區形象,以致淪為「逃犯天堂」,這絕不是市民所希望見到的。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