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現時有不少人佔用公眾休憩場地,置放揚聲器高歌熱舞,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為針對這滋擾情況,政府建議修訂《遊樂場地規例》,加強規管康文署轄下公眾休憩用地,檢控違例使用音響人士。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下星期一將討論有關建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歡迎,並建議當局訂立音量限制等客觀標準,設立禁用擴音器的區域,採用累進式定額罰款,以加強阻嚇力。
居民及公園職員俱可作證人
康文署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例加強管制公園的噪音滋擾。康文署在文件中指出,署方不時於轄下公眾遊樂場地發現有人進行歌唱活動,有團體使用揚聲器或擴音器發出過量噪音,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雖然署方已採取多項措施,例如劃定適當範圍供進行歌唱活動、與警方進行聯合行動、增加人手監察歌唱活動、於指定公園訂定場地守則規管揚聲器的使用等,但少數場地仍有噪音問題。
康文署表示,根據現行規例第25條「音樂及唱歌」訂明,除非獲康文署署長書面准許,任何人不可對任何其他使用遊樂場地的人造成煩擾情況下,操作或彈奏樂器或器具,並發出聲響或唱歌,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但現行條例只能保障遊樂場地內的使用者,即使康文署職員證實有人受影響,若欠缺在場人士作證,署方不能檢控,導致執法工作相當困難。
康文署建議修例,將現時規例內的「任何其他使用遊樂場地的人」改寫成「其他人」,以令公園附近居民及康文署公園職員等人士,都可以成為控方證人,以更有效規管場內噪音,並希望可在本年度立法會會期內就此提交修訂建議,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下星期一將討論相關建議。
劉國勳歡迎促訂定音量標準
對於政府有意修例,加強打擊公園噪音問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表示歡迎,建議當局訂立音量限制等客觀標準,以免一旦出現噪音投訴時,會引起爭拗。他又建議政府可就噪音的分貝、是否多次接到投訴、哪些區域可以或不可以使用揚聲器等,訂立清晰指引,讓前線人員執法時有例可循。
屯門區議員譚駿賢亦支持修例,他說不時收到居民投訴,指屯門公園每天有20多檔人唱歌跳舞,假日時甚至會多逾30檔,歌唱聲浪太大,有夜班工作的居民反映難以安睡,小朋友不能專心做功課,更有女士投訴部分演唱者衣着暴露,吸引年長男士圍觀,令她們感到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