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立法會討論《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將在本月30日再開會。正在北京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被問到會否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時強調,政府提出修例建議前,經過全面及審慎研究。她重申,今次修例有兩個目標,第一是找出法律基礎處理在台灣涉嫌謀殺逃犯的事件,第二是希望改善未來處理逃犯移交的法律基礎,政府已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要由立法會進入修訂審議。
另外,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深圳被問及會否介入討論修訂《逃犯條例》的情況時說,之前內委會其實已同意將此交付相關法案委員會處理,但上次法案委員會開了2小時會議,都未能選舉正、副主席,形容是港英時期立法局及回歸後立法會都從未曾試過的,出現了明顯的「拉布」情況,絕不尋常。
李慧琼:法案委會拉布不尋常
她又說,萬一在30日的4小時會議內都未能順利選出正、副主席;又若在合理時間內未能交付委員會討論,內委會都可以有「角色」,且內委會亦有全體議員參與。她坦言,現時的情況很考集體智慧。
此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昨日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建議修訂《侵害人身罪條例》,賦權政府及司法機關,處理香港永久居民涉及在境外涉嫌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的案件,而刑事調查、檢控、審訊甚至服刑均在香港進行。他形容此私人草案是提出機制,保障港人免被移交至內地的司法管轄區。
民建聯的周浩鼎指出,香港刑事法例無追溯力,私人條例草案不能解決台灣殺人案,如果引入追溯力,將會顛倒現行制度,重申按照政府現時的修訂較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