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被撤销三甲医院资格

2019-06-1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卢伟、胡啸原、黄裕勇报道:针对2019年4月,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以下简称顺德医院)发生了一起医院感染爆发事件,导致多名新生儿死亡事件,6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出通报称,现已查明,该事件是一起由肠道病毒(埃可病毒11型)引起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共导致19例感染,其中5例死亡。通报将事件定性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是由于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院感染防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未按规定报告医院感染等造成的一起严重医疗事故。通报也显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已撤销顺德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资格、收回证书和标识。

  据悉,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原为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始创于上世纪二十年代,2017年2月28日,顺德区人民政府与南方医科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医院正式纳入南方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体系

  医院:未及时通报 违规转院

  据悉,自4月1日起,顺德医院新生儿科陆续出现多例患儿不明原因发热,至4月14日停止接收患儿。在此期间,该医院共收治患儿120例,其中27例出现不同程度发热症状。9日起,医院开始分批向外院转送患儿,先后安排37例患儿转至其他医院治疗,但未如实告知接收医院转诊原因。4月3—20日期间,有5例新生儿相继死亡。

  通报认为,此次事件暴露出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部分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淡化,质量安全意识缺失,医德医风教育不足等一系列问题。

  卫生健康委认为,顺德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也未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未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隐患,特别是4月1—14日,该院多例患儿陆续出现不明原因发热症状,明显高于既往平均水平,但医院感染意识淡薄、敏感性不强、处置措施不力。

  通报认为,该院出现疑似医院感染病例后,医院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违反规定对“疑似医院感染”患儿采取转送外院的处理措施。在广东省调查组进驻后,仍发现该院部分喉镜、雾化机等医疗用品和设施的清洁消毒不规范,配奶过程存在洁污交叉,日常消毒和感染防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多部门及多医院被通报

  来自国家卫健委的通报也对佛山市及顺德区两级卫健部门予以通报:其中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对此次事件处置不当,调查失实,向佛山市卫生健康局未报告患儿死亡及多名患儿转院情况,未充分履行报告及调查处理职责;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对顺德区报告中提及的“未排除院内感染的可能”有关情况不核实、不上报,事件多个环节的处理都存在漏洞,导致事态恶化。市、区卫生健康局对医院感染的日常检查和监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对短期内由同一医院转来多名重症感染患儿没有足够的敏感性,对转入患儿没有专业评估,医院感染防控存在漏洞。

  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该通报显示,广东省已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顺德医院、佛山市卫生健康局、顺德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撤销顺德医院三级甲等医院资格、收回证书和标识,责令顺德医院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予以通报批评。

  国家卫健委认为,本次事件是由于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院感染防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未按规定报告医院感染等造成的一起严重医疗事故。国家卫健委要求,国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吸取教训,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将医院感染防控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医院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

  通报除了提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高度重视医院感染,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外,特别强调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针对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管理暴露出来的问题,国家卫健委在通报中提出,要加强对医联体的监督、指导,防止托管机构发生“托而不管”问题。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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