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3名男子被控4罪再提訊

2019-07-12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2016年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時隔3年再有3男被捕並控以暴動、縱火和刑事損毀共4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再提訊。2名被告在庭上表示會否認控罪;聲稱「意向未定」的首被告則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進一步的文件。李俊文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0日再提訊,但坦言希望這是最後一次押後。3名被告期間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2被告庭上否認控罪

  代表首被告的辯方大律師陳偉彥在庭上透露,首被告意向未定,辯方須先索取有關衣物和鞋的專家報告,相關警員的記事冊和有關證物的資料,才能向首被告提供全面且準確的法律意見。陳偉彥更表示在正式審訊時,亦將會展開「案中案」的審訊。另外兩名被告則表示對首被告的申請無異議,2人亦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將否認控罪。

  21歲報稱酒保的首被告譚百熙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31歲次被告陳舜堯為游泳教練,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在上述時間燒毀一塊屬於香港體操會的橫額。第3被告為22歲學生王國斌,被控一項刑事損毀,指他於上述時間在山東街,聯同其他人一起損壞行人路。另外,譚及王亦同被控一項刑事損毀罪,指2人在山東街76號門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損壞一塊指示牌。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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