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8月29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最高法院29日對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幹政”案作出終審,撤銷二審判決,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根據韓國《公職選舉法》,像樸槿惠這類公職人員,其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受賄罪,需同其他罪名分離審理。韓國最高法院認為,負責“親信幹政”案一審二審判決的法院,未能將受賄罪分離審理,屬於違法。
韓國《中央日報》認為,將受賄罪與濫用職權、強迫等罪名分開審理,樸槿惠的量刑有望加重。
2016年10月,韓媒曝出在崔順實電腦中發現樸槿惠演講稿,並懷疑崔順實曾審閱和修改演講稿,成為“幹政門”事件導火索。
樸槿惠2017年3月遭彈劾下台,不久後被捕。2017年4月,韓國檢方以18項罪名起訴樸槿惠,這18項罪名中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強迫企業出資等。
2018年4月,樸槿惠“親信幹政”案一審宣判,法院判處其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6億元)。同年8月,“親信幹政”案二審宣判,法院判處樸槿惠2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億韓元(約合1.16億元人民幣)。
除了“親信幹政”案,樸槿惠還涉及另外2起訴訟,幹涉選舉案(有期徒刑2年)和國情院受賄案(有期徒刑5年),其中,幹涉選舉案已經結案,國情院受賄案仍在上訴階段。(海外網 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