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徐艳琼、通讯员司新宣报道:在深圳,行政复议已成为民众、企业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和重要“减压阀”。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复议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升级,更好地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该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以《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紧扣“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年度主线,从诉访分流、繁简分流、复议听证、集体讨论、复议专递、文书公开等多个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创新,全面推行复议全流程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打造行政复议制度的“深圳标准”。
立案阶段:诉访分流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三驾马车”。作为其中的第一防线,行政复议收案的最大特色是从源头上有效解决诉访分流问题。深圳市复议办与市信访办合作建立了一种新的诉访分流机制,通过甄别小组进行窗口分流指引,让来访民众不用在两部门之间来回奔波,避免被“踢皮球”的困境,有利于促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在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大厅,行政复议收案室是最大的服务窗口,接待、收案、送达、咨询、答疑等功能“一肩挑”,年均接访量超过2000人次。2019年1至6月,这个窗口已接待来访及解答法律咨询548人次,接受行政复议申请806宗,并为申请人提供阅卷服务。
市复议办一直坚持立案登记制,做到来访必接,有复议申请必登记。在周日接待制、专线咨询制、申请辅助制、权利义务告知制4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市复议办还进一步拓展立案申请渠道,在线开设“行政复议专栏”,开通网上预约申请功能。
审理阶段:繁简分流
随着深圳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民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数量也随之快速增长。2018年,深圳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114宗,全省占比超35%。深圳市政府收案1615宗,案件量居全国各大中城市前列。在案件急增、人手紧张的条件下,为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市复议办探索采用繁简分流的方式,即简单案件快审快结、普通案件标准审理、复杂案件精细审理。
分流后对复杂案件的审理更考验“绣花功夫”。为此,市复议办总结多方经验,着力提升听证审理水平。2019年5月,《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出炉,对复杂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审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该规则在当月就被应用到两宗电动出租车司机因电量不足拒载而被市交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上。通过行政复议听证会、案件相关各方共同参加的研讨会,让复议决定更加让人信服,让公众更加深入了解行政复议制度。
决策阶段:集体讨论
除了通过复议听证、专家论证、多方研讨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广开言路外,深圳行政复议机关在案件决策环节也集思广益、力求公正。市复议办制定了《关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的若干规定》,多年来,市复议办每一个案件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再报负责人签署,既能够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而且还有利于快速提高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熟悉各类案件。
目前,集体讨论的层级由一级增加为三级,分别由处长、分管副局长、局长主持讨论。 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直接主持的集体讨论越来越多,领导前期介入案件研究、讨论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有时还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慎之又慎的严谨态度和客观专业的讨论让复议案件决定经得起推敲。2018年,经市政府复议的绝大部分案件都做到案结事了,仅有不到20%的申请人不服起诉至法院,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文书制作:强调说理
规范的行政复议文书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市复议办多次深入改革,优化行政复议文书内容。2017年,市复议办实现了以案件编号为中心的编号方式,一个案件只有一个编号,统一使用“深府行复[201*]*号”进行编号。2017-2018年,市复议办将其确定为“行政复议文书质量提高年”,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文书的说理性,既要查明案件的事实,同时在“本机关认为”部分要增强说理性内容,要让当事人明白复议机关为什么要作出这样复议决定,从而更加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
为了让案件来龙去脉有据可查,市复议办于2017年制定了 《行政复议案件卷宗管理若干规定》,随后又聘请专业的档案公司对行政复议纸质卷宗进行整理,整理后全部移交市档案馆妥善保管。从2018年起,市复议办已全面实行电子档案备份。
文书送达:复议专递
2019年开始,申请行政复议的深圳市民收到了贴心到家的“深圳行政复议专递”。这种专递采用了专用外观设计,而且投递服务和签收流程都十分规范,投递记录在一年内能有效查询打印。市司法局与中国邮政深圳公司签订协议共同推出的这项特色服务,有效解决了行政复议文书邮寄送达过程中存在的送达不及时、投递不准确、签收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市司法局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已率先采用 “深圳行政复议专递”,试验成功后将在全市所有行政复议机关推广。
阳光复议:网上公开
为有效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复议办在2018年试行部分公开复议文书的基础上,于2019年5月1日首次在互联网上全面公开行政复议文书,即公开所有已结案的行政复议文书,公众通过点击深圳市司法局官网“行政复议文书公开” 专栏即可查阅上一季度已结案的各类行政复议文书。市复议办还对公开文书中涉及的自然人信息、个体工商户,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进行隐名处理,充分保护公民和法人的隐私权。市复议办还保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相关复议文书的权利,2019年共有5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因当事人书面申请不公开,经研究认为符合不公开的条件,遂决定不予公开。
行政复议升级“深圳标准”
今年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除了行政复议法和2007年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外,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行政复议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因此,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标准,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是当前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指出,深圳的行政复议不仅要有深圳体量,还要有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
事不避艰,行不畏难。深圳市行政复议办近年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能,坚持“刀刃向内”的职责担当,不断深化体制体制机制改革。市复议办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据悉,在深圳市司法局委托北京大学软件开发科技公司开发建设的“深圳法治政府平台”上,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已率先投入前期试运行。该系统具有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以及对外综合服务等功能,并将逐步实现再造行政复议案件审批流程、统一审理标准、完善文书制写规范、无纸化办案、电子化建档、数据及时统计报送等诸多工作成效。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也将于今年10月投入使用,公民、法人可以通过该系统网上申请复议,网上查询复议进度,网上查阅和下载被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以及相关证据和材料,网上查阅听证笔录等,行政复议的便民服务措施将更加完善。
紧随时代步伐,坚持复议为民。目前,市复议办已启动对《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全面修订,并将“刷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若干规定》《行政复议文书撰写、制作规范》《行政复议办公室办案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的若干规定》《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补充完善附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制度、行政复议立案登记制度等,力争使行政复议各环节章法清晰,标准规范,进而有效增强公众认同感,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让行政复议成为深圳市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示范城市的有效“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