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26歲男記者前日凌晨被警方在西灣河港鐵站內發現涉嫌共收集40枚使用過的催淚彈、橡膠彈彈殼,事後聲稱作私下研究之用,被起訴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
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4日,以待警方為涉案彈頭作化驗。被告申請保釋遭拒,須還柙看管。
被告周敏,報稱記者。被控本月18日在西灣河站B出口,沒有合法牌照下管有彈藥,包括9枚手擲式催淚彈彈殼,28枚催淚彈彈殼,一枚已碎裂的手擲式催淚彈,一枚海綿彈彈殼和一枚橡膠子彈彈殼。
根據指控,被告當晚凌晨約1時半在西灣河港鐵站內進行錄影採訪,期間被警方突擊截查,在他背包內搜出40枚涉案彈藥,被告一度澄清收集彈藥作私下研究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