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33歲消防員本月10日涉嫌在旺角身攜汽油彈等武器遭警方截獲,期間更疑襲警,被控襲擊警務人員、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另一名文員亦涉嫌同日在旺角藏武器,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消防員早前因留院缺席提訊,至昨被解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兩案同押後至明年1月21日,以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以案情嚴重為由,下令消防員須還押監房,但批准涉案文員保釋,並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等條件。
藏4支汽油彈鐵筆鐵鎚摺刀
現役消防員方志雄,被控於本月10日在旺角山東街近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署理警長X;在上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4支汽油彈、一支鐵筆、一個鐵鎚及一把摺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據控方指控,當晚9時許,有近百名戴面罩的黑衣人在彌敦道堵路及縱火,至10時半,有警員看見被告疑手持汽油彈逃跑,警員將之拘捕。期間一名署理警長被毆。控方指,政府化驗報告證實汽油彈中的液體易燃及有助燃作用,而警方需時檢視現場的閉路電視及等候科學鑑證報告。
同日的另一案被告為25歲文員李日,被控於同日在旺角上海街與弼街交界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伸縮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