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2016年荃灣工廈DAN6石棺藏屍案歷近2個月審訊,陪審團於上周五裁定首被告謀殺罪成,另外兩被告則被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李瀚良昨判刑時提及兩被告在DAN6的糜爛生活,亦不禁嘆謂「到底我們的教育、價值觀、人性哪裏出錯了?」最終就誤殺罪判次被告入獄18年,考慮到他在審訊前打算承認誤殺罪,酌量扣減3年刑期,判囚15年;案中角色較輕的第三被告則被判入獄15年。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兩人同被判入獄4年8個月,其中2年與誤殺罪分期執行,兩被告同被判入獄17年。
法官:不理解「阿豪」行為
3被告依次為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及張善恒(阿K),3人被控於或約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灰角街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阿J);3人早於開審前承認一項非法處理屍體罪。阿T謀殺罪成,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
李官昨判刑時指,陪審團裁決時接納阿T為案中主謀,但未有說明眾人如何理解阿豪及阿K在案中的角色。李官接納案發時阿豪騎住死者,再施以哥羅芳掩口;阿K則從後箍住死者,以防他掙扎反抗,但他相信阿K案發時曾為死者急救,只是太遲而無法挽回。
李官指阿豪曾向死者施加哥羅芳,而阿豪與阿K亦知阿T以借錢為名,邀約他到案發單位,可見有一定預謀行事。李官續指,阿豪竟蠢至相信阿T所稱「借錢唔使還」,更搬到案發單位同住,為的只是換取免費食宿。他又在案發後若無其事到新加坡參加比賽,其後再回到單位處理屍體,坦言不理解為何像他般的年輕人,過住如此放蕩的生活。以18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阿豪最初打算承認誤殺罪,酌量減刑,判囚15年。
嘆香港教育及價值觀哪裏出錯
此外,李官接納第三被告阿K在案中角色較輕,只是從後箍住死者,亦曾盡力為死者急救;但他直言阿K拋棄母親及穩定的工作,選擇到DAN6居住,只為可「白食白住」、貪玩、「搵快錢」,並對阿T的犯罪行為視而不見,李官無奈嘆道及反問香港的教育、價值觀、人性哪裏出差錯。最終阿K被判囚15年。
就阻止屍體合法埋葬一罪,李官指3人以水泥埋屍,又在數日後以不同工具鑿開石棺取屍,致死者左手斷開等,案情恐怖,坦言難以想像3人會作此行為,但考慮到3人認罪,以最高刑罰7年為量刑起點,扣減刑期後判囚4年8個月,其中2年與誤殺罪分期執行,2人同被判入獄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