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道:記者9日從廣東省衛生健康委獲悉,8日當天該省新增死亡1例,累計死亡8例。另外,廣東已於7日起執行《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合理用藥專家共識(第三版)》,該版本明確提出,不主張3種以上抗病毒藥物合用。
韶關出現一例死亡病例
據該省衛健委官網顯示,截至3月8日24時,全省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352例,累計出院1260例,累計死亡8例。8日當天全省無新增確診病例。新增出院10例。新增死亡1例,為韶關市1例。有404名密切接觸者正在接受醫學觀察。
截至3月8日24時,在院的84例確診病例中,輕型1例,普通型54例,重型12例,危重型17例。新增死亡病例為男性,64歲,因腎功能衰竭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最新版醫治方案更科學有效
為進一步提高新冠肺炎藥物治療能力和質量,減少不合理用藥和藥物不良反應,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基礎上,結合廣東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經驗,廣東近日形成並印發《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臨床合理用藥專家共識(第三版)》(以下簡稱「共識」),供醫護人員臨床救治參考使用。
該版方案指出,口服抗病毒藥原則上傾向早期用、單獨用,不主張3種以上抗病毒藥物合用。可試用抗病毒藥物磷酸氯喹、法匹拉韋、尚在開展臨床試驗的瑞德西韋(Remdesivir),以及輸注康復者恢復期血漿;也可嘗試其它藥物如α-干擾素霧化吸入、利巴韋林、達蘆那韋/考比司他。但不建議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奧司他韋、帕拉米韋、扎那米韋等)和更昔洛韋。
該省衛生健康委一級巡視員劉冠賢指出,面對新冠肺炎這種新發傳染性疾病,臨床藥物治療要做到科學救治、精準施策,關鍵是要有循證辯症、系統整合的用藥理念、用藥方法和用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