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府公布多個專業界別豁免接受強制檢疫安排的申請機制,包括:於內地、澳門或台灣從事科技研發合作活動的人士、在內地提供建造業相關專業服務企業、及需前往內地的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的執業單位。
涉科研醫療會計建造業人士
政府公布豁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從事科技研發合作活動的人士接受強制檢疫的申請機制。合資格企業或機構須為:香港的公營研發機構(即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汽車科技研發中心、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和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或從事科技研發工作的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或數碼港的租戶/培育公司/承批人/用戶。
每間合資格企業或機構最多可有兩名人員包括擁有人及/或全職僱員獲豁免,而且該等人士需前往內地、澳門或台灣進行以下其中一項與研發相關的活動:與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企業或機構合作而實地進行研發工作;選購必要的物料或設備,以支持該合資格企業或機構在香港進行的科技研發工作;或監督該合資格企業或機構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科研設施的運作。
另外,政府公布豁免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及於內地提供醫療或牙醫服務的香港企業接受強制檢疫的申請機制。
而在內地提供建造業相關的專業服務的企業亦獲豁免強制檢疫,相關部門包括建築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機電工程署、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已開始處理有關申請。包括:持有《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下發出的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內地提供建造業相關的專業服務的企業擁有人,及該企業所僱用和授權的最多一名人員;或上述段所述的企業所僱用和授權的最多兩名人員。
有需要前往內地為在香港上市而有內地業務的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執業單位之執業會計師、合夥人、董事或僱員,亦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
上述獲豁免人士只可就獲批准的建造業相關的專業服務前往及逗留於其提供建造業相關的專業服務的城市/地區,其間須採取一切所需的防護措施以保障個人衛生,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觸。回港後14天內,獲豁免人士須接受由衛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須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衛生署呈報任何不適。
此外,政府又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派發進展。發展局公布,截至昨日,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已向約16萬名建造業工友發放達12億元補助金。連同首輪「防疫抗疫基金」向業界發放的津貼,累計總額逾17億元。發展局發言人表示,逾21萬名在首輪「防疫抗疫基金」獲發放1500元津貼的工友,近八成已自動獲發第二輪一次過7500元補助金;餘下約兩成的工友,日內亦會收到相關資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公布,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的「證券業資助計劃」,將於5月25日推出及接受申請,以支援中小型證券中介機構及證券業的持牌人。於今年3月31日屬於組別B及組別C的香港聯合交易所及/或香港期貨交易所參與者,並於申請資助時仍在營業,每間公司將獲發50000元一次性現金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