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民建聯副秘書長 顏汶羽
政府雖然動用過千億元,先後展開多項支援各行各業計劃及推行放寬失業綜援措施,但從民建聯較早前的調查結果發現,只有11.6%的失業人士已經或打算去申請,其他失業受訪者根本沒有打算,或甚至對計劃不知情。筆者建議政府應設立毋須資產審查的「逆境失業援助金」,失業人士只須提供有效失業證明,通過簡單核查後便可即時獲得為期不少於三個月、每月不少於6000元水平的應急錢。此建議因為不設審查門檻,有需要人士可於短時間內獲得現金支援,且免卻了繁複的行政程序,紓解燃眉之急。
其次,有人縱使穩住飯碗,但卻被要求放無薪假、減薪、停薪留職,甚至改為自僱人士等。因此,筆者建議政府從速優化現行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包括:一、加入開工不足援助津貼,設立「64至144小時總工時」新層級,支援那些有工作但卻被迫減薪的家庭;二、津貼金額亦應增加半倍,以鼓勵他們繼續就業;三、申領期應由每六個月縮減至每兩個月,使低收入家庭可於短期內獲得津貼;四、豁免計算各項照顧者計劃所領取的津貼。
筆者認為政府應把握契機,仿效海外設立完備的失業保障制度,可探討方向包括:一、改革現行強積金制度,使強積金帳戶除了作為退休用途外,也可發揮失業保障功能;二、政府為勞動人口承擔部分失業保障供款,並設立專門機構管理,以及配合失業人士需要提供職業培訓、求職及職業輔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