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徐艳琼报道:深圳市司法局7月15日了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提数据权,引发业界热议,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近日邀请业界专家深度解读并研讨该《条例》,据悉研讨成果将提交给立法部门。
本次研讨活动由华商区块链法律研究院、深圳市南山区区块链应用协会、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数字经济发展研究小组、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深圳市湾区法治比较研究中心、火币区块链研究院、湾区国际金融科技实验室、深圳大学区块链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同时得到了深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活动由华商区块链法律研究院院长黄文表律师主持,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律公处处长熊松青,华商律所主任、华商数字经济法律研究院名誉主任高树发表致辞。
专家积极建言献策
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深圳市南山区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创始会长张胜利,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方向)重大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晓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市湾区比较法治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滕宏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区块链发展研究院院长、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湾区国际金融科技实验室主任林熹,火币中国CEO、火币区块链研究院院长袁煜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秘书长尹振涛等专家以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展开专题研讨,建言献策。
尹振涛表示,深圳数据条例体现了特区走在前列的气氛,展现了特区的表率和先进示范作用。从内容上看,不光是数据的安全隐私保护,还包括数据要素,特别是数据要素的市场建设,这是一大特色。对于数据权,他认为可以做一个更清晰的区分,比如是否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是否有其特殊的定义等。
袁煜明谈到数据交易和数据共享问题,条例中明确提到了交易平台和交易定价,交易平台的实施和定价维度很全,但在谁来定价、怎样定价、怎样构建平台上还需进一步明确。数据共享方面,区块链技术可与条例相结合,他表示希望相关企业可以用好技术,与条例结合,保护数据隐私。
陈晓华在发言中表示,深圳数据条例对于数字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条例中明确了个人数据确权,解决了数据到底归谁所有的问题,能杜绝平台非法倒卖数据,对数据的认定和应用也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