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男被告涉於7月1日駕駛插有「港獨」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越三道警方防線。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上月申請保釋被拒,遂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及保釋。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處理,律政司一方指申請人現按法庭命令被羈押,不符合申請人身保護令中「被非法羈留」的條件。周家明法官及李運騰法官將於今午就申請人身保護令頒下書面判詞,保釋申請則暫定在下周四(27日)開庭處理。
23歲申請人唐英傑由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資深大律師、大律師伍頴珊和大律師黃瑞紅代表,律政司則派出余若海資深大律師代表。暫定下周四進行的保釋申請將由李運騰法官一人處理。如法官批准此人身保護令申請,申請人將成功獲批保釋,但一旦法官駁回此人身保護令申請,申請方亦有權繼續申請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