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因應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漸趨穩定,決定逐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食環署今日(10日)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署方會加強巡查食物業處所,並會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指根據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處所發出的最新指示,由明日(11日)起至17日,餐飲業務處所內可同坐一桌的人數由2人增至4人。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和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的規定及限制,包括餐飲處所内的顧客數目不得超過該處所通常座位數目的一半、為進入處所的人士量度體溫以及提供消毒潔手液等。發言人同時呼籲食物業負責人及從業員,必須同心協力及持之以恆地保持高水平的清潔及衞生標準。
食環署指違反規定即屬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