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亂港分子、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到香港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他被控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案件今日(30日)下午2時半左右在東區法院提堂。
這是自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黃之鋒第3宗被起訴的案件;黃昨日於社交媒體平台發文「祈禱」,此次自己亦可以獲得保釋,稱「但願在取得保釋方面不會有阻礙,否則將要被即時還柙。」
24日,亂港分子、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到香港中區警署報到時再被拘捕,他被控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案件今日(30日)下午2時半左右在東區法院提堂。
這是自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黃之鋒第3宗被起訴的案件;黃昨日於社交媒體平台發文「祈禱」,此次自己亦可以獲得保釋,稱「但願在取得保釋方面不會有阻礙,否則將要被即時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