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今日(2日)公布,因執業會計師呂天能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公會頒布的專業準則,於是對他作出監管行動。
呂天能被指為一間律師事務所發出一份會計師報告指,出現包括沒有充分查究若干長期結欠的客戶帳戶結餘與客戶未兌現的支票之因由、沒有解決進行客戶確認結餘程序時發現的不一致之處和沒有就支持會計師報告內的會計師陳述所進行的多項程序編備紀錄。公會認為他沒有或忽略遵守、維持或以其他方式應用Code of Ethic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內A章 第110.1 A1(c)及R113.1條有關「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Due Care」的基本原則。
香港會計師公會決定譴責呂天能和要求他繳交2.5萬元行政罰款及1.5萬元公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