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廣東珠海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珠海經濟特區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在橫琴新區執業規定》,明確自今年12月1日起,具備規定條件並經合法備案的港澳旅遊從業人員可在橫琴新區執業,這是全中國首部支持港澳旅遊從業人員跨境執業的地方法規。
法規實施後,持有香港有效導遊證或者領隊證的香港居民,以及持有澳門有效導遊工作證的澳門居民,無需參加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可直接向橫琴新區相關部門申請備案,經培訓、認證後領取專用證件,即可在橫琴新區範圍內提供旅遊服務。
去年9月,廣東省人社和省文旅聯合印發《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規定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可申請參加珠海橫琴旅遊主管部門的培訓認證,取得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的導遊及領隊,可在橫琴執業。上述方案發布後的十一黃金周,首批澳門導遊正式在橫琴帶團。
「此次《執業規定》的頒布,是在上述政策創新基礎上,再次建立法律層面的保障,讓該項舉措能夠行穩致遠。」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二級調研員張錫敏說。
橫琴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吳創偉介紹,接下來將從四個方面推動該項工作等落地,包括與港澳方面聯合推介,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制定詳細的配套措施與辦法;建立與港澳的信息互通機制;以及搭建三地旅遊資源共享的橋樑。
此次法規頒布,是繼去年珠海立法認可港澳建築及工程諮詢專業人士在橫琴的執業資格後,再次運用特區立法權認可港澳專業資質。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雍靈表示,兩次對港澳專業人士內地執業的立法,都是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具體舉措,下一步還將考慮在律師、醫師等領域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