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建築工人和一名學生去年8月初涉在大埔響應「大三罷」堵路,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早前承認控罪。建築工人另被搜出士巴拿,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辯方今日(18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求情称兩人皆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下犯案,與本性不符。裁判官蘇文隆指未經審訊或低估案件嚴重性,認罪扣減刑期後,最後分別判處兩人監禁7個月和6個月。
被告梁平安,任職建築工人,辯方呈上其母親和上司的求情信称,梁任職資訊科技工程師,與6旬母親相依為命,母親即將接受另一次膝部手術,需要人照顧。梁為人孝順老實,見義勇為,案發後已深切反省自己行為魯莽,對受影響人士感到抱歉。而且沒有證據顯示梁有任何暴力行為或曾使用士巴拿,梁現時已有強烈悔意,加上坦白認罪,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被告陳啟同,是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辯方再呈上其班主任和傳道人的求情信,声称陳為人有禮,尊師重道,成績優良,心願為修得本領服務社會,陳犯案沒有考慮後果,現已深感後悔,希望獲得機會改過,發奮做人貢獻社會。
蘇官判刑指,兩人坦白認罪,未經審訊無法細究有否不利被告的證據,或低估案件嚴重性。但蘇官認為根據案情,非法集結時間不短,期間曾有人衝向警方防線並投擲一枚汽油彈,遂以各9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1/3刑期後,就非法集結罪判處兩人各6個月監禁;就第2項控罪再判處梁監禁6個月,其中1個月分期執行,即共7個月。(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