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去年6月21日煽惑包圍警總,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今日(2日)分別被判囚13.5月、10月和7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今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與違法之區分,違法便要負刑責!
有網友指,判刑太輕,沒有減刑的理由,三人應判最高刑罰五年。
承認去年6月21日煽惑包圍警總,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今日(2日)分別被判囚13.5月、10月和7月。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今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法律面前,只有守法與違法之區分,違法便要負刑責!
有網友指,判刑太輕,沒有減刑的理由,三人應判最高刑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