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安排現職公務員宣誓已到最後階段,目前有待釐清一些法律問題後落實。
他表示,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是基本要求,如果拒絕簽署會令人懷疑是否不接受有關要求,亦令人質疑是否仍然適合繼續履行公務員職務。
公務員在簽署聲明後,個人言論如何繼續得到保障?聶德權表示,公務員亦是普通市民,享有《基本法》及香港法律下保障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但要表達意見可以有很多方式,如果公務員的言行並非針對政策,而是對整個政府表達抗拒敵視,就會令人覺得其身份有衝突和矛盾,但現實世界不會有清晰界線。
聶德權又表示,當政策制定後,管治團隊和公務員有責任做好落實和推廣,他舉例身兼父母的公務員對教育政策有意見,表達是很正常,但如果公開集會示威,部分職系就是不容許,至於與相關政策屬不同部門的公務員參與集會,他說要視乎集會的目的及針對的議題,如果有人打著公務員的旗號反對政府政策及措施,就會有衝突。
被問到公務員在社交媒體發表反對意見有無問題時,聶德權說,就算公務員私下發表意見,亦可能會被公開,令人質疑是否反對政府。
對於公務員宣誓效忠香港特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不應同時持有外國國籍,聶德權說,《基本法》沒有要求公務員要放棄外國國籍,社會可以討論,但有關要求不在政府的議程。但他說,如果作為特區高級官員,往往會因履行公務代表特區出席國際場合,身份本身當然是持有特區護照,這是很自然的事。
他此前透露,今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新入職並已作出聲明的公務員共有約2980人,分別來自約140個職系。根據數字,最多是警務處,有302人;其次是消防處,有2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