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指兩名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8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衞生署表示,首宗個案涉及1名41歲男子。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於3月26日在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8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
第二宗個案則涉及1名42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4月2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8日),共有78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記者 唐信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