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及去年6月21日的包圍警察總部案,早前被判囚10個月,周庭被判囚當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她今(9)日上午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刑期覆核被拒,周庭須繼續服刑。
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認為申請人沒有顯示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決定拒絕周庭的保釋申請。
周庭的代表律師表示,上訴有理據,又指相較其他同類案件,本案的判刑過高,而原審法官無考慮一些因素,周庭並無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庭上播放多段片段,包括周庭與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步行往警察總部,及他們與大批示威者在警察總部地下外圍的情況。
周庭就本案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她承認兩項控罪,判監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