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早前堵截1宗從加拿大非法進口都市廢物個案,涉案入口商「信基國際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今日(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1.5萬元。
環保署指執法人員在2019年11月於葵青貨櫃碼頭抽查兩個報稱載有ABS塑膠的海運貨櫃,人員其後截獲約41公噸混雜廢塑膠、廢印刷電路板、廢電線、廢紙及廢木等不同種類廢物;環保署還即時將截獲的非法進口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當地執法機關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入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強調都市廢物進口受《廢物處置條例》規管,而進口都市廢物一般回收價值不高,最終大部分會被運往堆填區棄置,佔用香港有限的堆填區空間;如入口商不當處置都市廢物,更會污染環境及危害公眾健康。環保署會繼續打擊非法進出口受管制廢物的活動,將違法者繩之以法。
發言人還提醒從事廢料回收之進出口商,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不得進口或出口受管制廢物,否則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最高50萬及監禁兩年。
圖為部分截獲的都市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