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已完成清理77個非法佔用政府土地黑點

2021-03-04 14:36
來源:香港商報網

 地政總署今日(4日)表示,在2019年年中成立「特別行動專責組」,負責重點處理較嚴重的佔用政府土地個案,鎖定100幅較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分階段開展土地管制行動,目前在土地執管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

 地政總署發言人指,截至去年12月,已清理77個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部分涉及私人土地違反地契的情況,專責組已同時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行動中,累計清理超過20公頃被非法佔用的政府土地,就50幅違契私人地段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逾300項非法或違契構築物已清拆。發言人表示,有信心可於今年內完成處理餘下黑點。

 發言人續指,專責組協助新界區地政處處理較嚴重的土地違規個案及其他積壓個案方面,至今已完成處理20宗嚴重個案,合共清理超過4公頃政府土地,及就接近50幅違契私人地段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逾200項非法或違契構築物已清拆。至於其他積壓個案,專責組已累計完成超過800宗,合共清理近7公頃的政府土地,清拆超過200項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構築物。

 發言人說,在以上個案中,有6宗因未有在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而被檢控,其中已審理的5宗個案全被定罪及罰款,一宗尚待聆訊。而就私人農地的違契個案,對於尚未糾正違契情況的地段,專責組會陸續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考慮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重收有關農地。

 發言人強調,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8章《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有關人士可被刑事檢控。一經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6個月,以及就違反法定通知的每一日另處罰款5萬元;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百萬及監禁6個月,以及就違反法定通知的每一日另處罰款10萬元。

 發言人指,在私人農地上未經批准搭建違契構築物,相關私人農地可能會被重收。並呼籲市民在購買或租用農地構築物前應先徵詢專業意見,確保符合相關規定,以免在當局取締違契或違法構築物時蒙受損失或負上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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