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向涉嫌違反防疫規例的會址及顧客提出檢控

2021-03-05 19:3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民政事務總署指,轄下牌照事務處在今日(5日)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向法院申請發出傳票,分別向位於九龍尖沙咀加拿芬道25-31號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大廈9樓一會址(百樂會)的負責人以及1名涉嫌在上址組織群組聚集之顧客提出檢控。

 民政事務總署引述調查發現,該會址負責人在2020年9月及11月期間涉嫌違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第599F章就會址發出的相關規定及指示,當中包括未有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所有身處會址之人士佩戴口罩;容許在有關處所進行現場表演,而部分表演者並沒有佩戴口罩,亦未有與賓客或觀眾作有效分隔;1名顧客亦曾經於2020年11月16日在該會址內舉辦百人派對,涉嫌違反第599G章有關群組聚集的禁令。

 民政事務總署透露,牌照處已向法庭申請向該場所負責人發出兩張傳票,以及向該名在會址內主辦生日會的顧客發出1張傳票;民政事務總署指案件會安排在法院審理。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牌照處正繼續聯絡該會社的所有會員,以查證於2020年11月曾經到訪上址的人士/訪客,調查他們有否觸犯第599G章及/或《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的規定;牌照處會向違規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假如處方未能聯絡有關人士,將會考慮進一步法律行動、通緝及/或檢控有關人士。

 民政事務總署指牌照處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確保處所負責人及訪客緊遵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相關規定;政府還呼籲市民遵守各項防疫措施,以減低新冠肺炎在社區散播的風險。

[責任編輯: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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