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林卓廷放棄每8天申請保釋 吳政亨保留覆核權

2021-03-31 11:08
來源:香港商報網

 「35+初選」案被告林卓廷及吳政亨保留每8天上庭保釋覆核權利,今早(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2人決定放棄保釋覆核,林卓廷亦放棄每8日上庭一次、吳政亨則保留覆核權。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至4月7日再訊。

 蘇官提醒被告吳政亨不用每8日上一次庭,可待準備好後隨時寫信予法庭申請保釋。

 「初選」案早前已有11名被告獲准保釋,分別為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黃碧雲、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圖:星島)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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