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天(12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制度建立進展情況。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已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形成了推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若干措施,形成了《關於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從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兩方面提出了共28項政策措施。近期商務部將會同19個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文件的主要考慮包括:
一是落實《總體方案》明確的任務。比如,在貨物貿易領域,按照「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要求,在特定區域放寬原油、成品油、食糖等商品進出口資質和數量管理,取消自動進口許可和機電進口許可管理措施等;在服務貿易領域,按照「既准入又准營」的要求,明確允許外國機構獨立舉辦除冠名「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以外的涉外經濟技術展,允許技術進出口經營活動不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探索取消設立拍賣企業審核許可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等。
二是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比如,下放國際航行船舶保稅加油許可權限,將海南納入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範圍,支持開展與貨物貿易相關的產品、管理和服務業務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試點,支持海南發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數字貿易、技術貿易、文化貿易、會展經濟,支持海南創建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積極創新服務貿易國際合作模式等,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做大貿易流量,集聚市場主體,打造全球性或區域性新型離岸國際貿易中心,以及區域性國際會展中心。
三是完善貿易領域配套政策。比如,提升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能力,加強海關監管模式創新、實施層級審批模式,提高法定檢驗便利性,支持海南參與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地方標準及團體標準,建立應對貿易摩擦工作站和貿易調整援助機制,完善統計監測制度等,實現制度集成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