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黎智英將於下周起在獄中工作 可賺工資買小食

2021-04-18 11:21
來源:香港商報

 據本地傳媒17日晚間消息,現時在赤柱監獄服刑、單獨囚禁的黎智英下周會聽取懲教人員講解監獄規例及工作安排等;由於黎已屆73歲,故懲教院所一般會安排一些簡單的工作給他,如貼信封等,每周工資約50港元。據悉,黎可按取得的工資購買零食及日用品,包括收音機等,而院所亦會為囚犯儲起1成工資,以便出獄後有基本生活費。

 黎智英早前因8.18及8.31兩宗非法集結案罪成,被判囚14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第234A章《監獄規則》第38條有關囚犯工作的規定,安排囚犯工作的目的,是希望協助他們建立一個作息有序的生活模式,過有紀律及秩序的院所生活,故他們每日最少工作6小時,或不多於10小時,完成工作後可獲支薪,用作獄內購買小食、香煙及日用品等。

 報道指,他每日可以有1小時的「放風時間」到戶外地方走動。另外,每名囚犯的家人可於探訪時,將規定數量及合乎規格的用品交予懲教署職員,例如原子筆、練習簿、報刊、書籍、內褲等,但不能給予零食。

[責任編輯:岳昕]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