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逾六成劏房戶認為政府應將濫收水電費刑事化

2021-07-04 16:18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在4至6月期間訪問了362位租住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的住戶,透過其租約或租單了解住戶支出及以問卷形式收集受訪者對專家小組濫收水電建議的意見,並於深水埗、油尖旺、觀塘、港島、荃灣等10間籠屋、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放置溫度計,以量度暑熱下不適切單位室內外溫差。

 據了解,362位受訪住戶的家庭入息中位數為1.25萬元、其單位面積中位數為120平方呎、最細面積單位為18平方呎床位,顯示受訪者普遍居住環境極狹窄,而樓宇分間單位數目中位數為1劏4間,即或需由4個家庭共用1個註冊電表或水表,在累進制水電費計算下水價及電價更高。

 報告發現受訪前1個月水費中位數是150元、用水量中位數為11立方米,而每立方水的價錢中位數是15元、最高達到20元,遠高於水務署水費連排污費11.97元的最高水平;電費中位數則錄得504元、每度電費中位數為1.6元,惟67.6%受訪住戶用電量是400度以下,按中電定價應需繳付第1至2級收費—即每度電0.999至1.286元;報告還顯示有78.9%受訪者入住單位時需繳付水電按金,其中位數是1000元。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提到98.6%受訪住戶不能直接向水務署或電力公司繳付水電費,當中有55%受訪者是向業主繳交費用、43.6%是向包租/地產繳交,而91.3%受訪住戶不知道水務署或電力公司向整個單位收取的實際水電費用,並有48%受訪者家庭是採用食水沖廁。

 問卷調查發現只有0.9%受訪住戶在租屋時會視水電費價錢為優先考慮,29.9%受訪者於簽訂租約時並沒有留意單位所收取水電費價錢,雖然有59.9%受訪住戶曾就水電費用與業主或房東要求減價,但98.2%受訪者是不獲減價,還有24%受訪住戶曾因水電收費問題與業主、包租、地產演化爭拗,當中有78.3%受訪者不獲處理、8成受訪住戶更認為即使電力公司可免費提供安裝獨立電表工程,其業主亦不會同意安裝。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指劏房租務小組提出的建議,包括業主/房東/地產必須向租客提供水電費用帳單副本及提供每戶收費計算、 業主/房東/地產向租客收取的分攤水電費不可超逾整個單位水電費帳單款額和規定業主/包租/地產如要求租客支付超逾實際收費的攤分款項即屬犯罪,並可處以懲罰,分別有57.5%和5成半受訪者認為前兩項措施仍未能解決劏房濫收水電費問題、63%受訪者則認為政府必須將濫收水電刑事化。

 問卷調查的受訪者就水費過高提出多項建議,當中有81.9%促請政府盡快增建公屋、72.3%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強制所有分間單位必須安裝由水務署或電力公司提供的獨立分表以及60.1%認為政府要增建過渡性房屋、放寬申請門鑑等。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公布在深水埗、大角咀、旺角、觀塘、荃灣、灣仔、銅鑼灣、北角籠屋、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等10個單位放置溫度計所紀錄的溫度,雖然本港近一星期最高氣溫只是約32至33度,但7成單位室內溫度都高於室外溫度,其中深水埗天台、官塘天台屋及銅鑼灣籠屋最高室內溫度達37、38度;其餘因整個單位有些時段業主可以開冷氣,氣溫稍低於室外,但仍是高溫。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其後提出8點建議,分別是房委會應增建公屋,真正實現「三年目標」、政府要加快租務管制立法、濫收水電刑事化、主動巡查水費濫收情況、落實一戶一水一電表、增設劏房水電費收費模式、發放能源補助、繼續派發N無津貼,現金津貼應惠及單身人士以及暑熱紓緩措施,例如提供免費康民設施予基層居民於暑期使用、在全港18區開放避暑及學習中心和學校在暑期期間開放予基層學生使用等。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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