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广西 > 本地新闻

桂南宁出台规定打造“诚信南宁”

2014-03-21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实习记者戴竺芯报道:

  21日,记者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宁市将出台《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在广西率先探索对失信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从业实施惩戒,打造“诚信南宁”。

  南宁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熊华介绍,《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主要适用于对南宁市本级、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考录、聘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活动中涉及人员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失信行为目前主要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的个人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个等次,总计40种失信行为,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

  据悉,失信惩戒自《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对施行前发生的失信行为,不计入认定范围。个人失信行为由市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认定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市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将根据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失信行为的具体种类。

  熊华称,此次南宁市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为切入点,在全区率先探索对失信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从业实施惩戒,是南宁市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打造“诚信南宁”,逐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的关键性一步。

[责任编辑:劉深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