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麗早前審理一宗投擲汽油彈案件,在量刑時曾稱一名被告是「優秀嘅細路」,遭到投訴。司法機構今日公布,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投訴不成立。
總裁判官認為,即使裁判官水佳麗對被告的評價有失中肯,但量刑言論無就被告的犯罪行為表達任何有政治傾向性的立場。
投訴指,裁判官水佳麗量刑時稱讚被告人是「優秀嘅細路」、「滿腔熱誠」,講法態度偏頗,而輕判被告亦會令公眾誤以為暴力行為值得鼓勵。
處理投訴的總裁判官引述判刑理由的前文後理,指裁判官水佳麗當時是勸誡被告,單憑「衝動」和「熱誠」行事而觸犯法律,只會令父母痛心難過,言論無直接或間接鼓勵暴力或犯罪行為。
總裁判官又引述上訴法庭在刑期覆核的判詞提及,裁判官水佳麗認為被告過往是「優秀」的評價「有可商榷之處」和「過譽之嫌」,但不足以支持裁判官有「表面偏頗」。